(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置综治工作和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活动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开展政法干警进村活动;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形式,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入户走访活动,了解人民群众切实感受。
(二)是加强治安防控。强化专职巡防工作,公安机关以案件多发的区域、时段、街道为重点,预防和减少“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发生,提高见警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由综治办牵头,联合辖区公安组织社会治安辅助力量、村(社区)义务巡防队员开展巡逻,控制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开展内保工作专项督查,自11月下旬起,由公安对所有重点单位开展一次上门督查,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到位、安全隐患多、单位场所发案较高的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值班守卫、护楼看院、治安巡逻等安保措施,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加快推进技防延伸覆盖工程,公安机关组织视频巡控人员开展网上巡查;各村(社区)积极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完成“村村通”视频工程,强化安全停车工程,实现集中规范停车,降低盗窃“两车”等可防性案件。
(三)是整治治安热点。由公安机关对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是“黄”、“赌”、“毒” 、传销等。集中组织工商、文化、公安等单位对辖区内组织2次以上的娱乐场所联合清查行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的治安管控,营造严打声势。
(四)是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级调解员作用,力争使村组存在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由信访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上级交办和本级掌握的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来一次“回头看”,对重大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案件,组织责任单位进行会商,拿出会商意见,促进积案化解。
安全感满意度涵盖的内容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等,但群众最感性、最直观、最关心的安全感认识还是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定时期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人民群众评判公安工作优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社会平安和谐了,自然群众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满意度。所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工作的客观评价,是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是评价民警工作成绩的最根本指标。
目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侵财类犯罪打击效果不突出。
(二)重点地区场所整治作用不明显。
(三)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建设不完善。
(四)受媒体信息快速传播的影响。
(五)日常执法工作不规范。
(六)窗口服务效率不高。
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措施和对策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
(五)加大巡逻警力的投入,切实提升街面见警率。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创建和谐警民关系。
(八)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弘扬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切实改变我县政法各部门满意度整体落后的现状,确保我县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排位前移,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我办提高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为确保本次上门入户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本办将宣传工作任务包干到人,实行每个干部到“三送”挂点村一个村至少10户进行宣传,宣传资料要发放到每一户包干的农户手上,使上门入户宣传真正取得实效。
2、加强单位内保和群防群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内保组织,落实经费和措施,提高防控能力。切实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制度,提升干部职工防突发事件工作能力。加大对单位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规范车辆停放及环境卫生整治。增强领导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实行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3、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内保组织,落实经费和措施,提高防控能力,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4、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事关发展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全体干部职工要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全力维护社会治安良好局面,真正使人民群众满意。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现象。
2、要加强领导。各班子成员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公众安全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公众安全感测评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提升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尺。
3、落实责任。要切实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我办在全县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中取得好成绩。
4、营造氛围。要坚持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5、要注重实效。各股室要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要通过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力求使本办公众安全感有所提高,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有明显提升。
认识上再提高,打好一场解放思想的“攻坚战”。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谁认识超前、谋划早、动作快、做好了群众工作,谁就掌握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公安机关多做一份群众工作,社会就少一份维稳压力;多赢得一份群众支持,就多一份维稳力量。
公安民警应把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打一场思想认识层面的“攻坚战”,真正将“人本警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与行,把服务群众作为永恒价值追求,让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把各项警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群众满意上,从“小事”、“小案”、“小节”、“小纠纷”、“小隐患”抓起,细中见精,以少积多,以小至大,不断凝聚民心民力,积累平安和谐。
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涵义及现实意义
安全感满意度涵盖的内容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等,但群众最感性、最直观、最关心的安全感认识还是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定时期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人民群众评判公安工作优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社会平安和谐了,自然群众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满意度。所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工作的客观评价,是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是评价民警工作成绩的最根本指标。
(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感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注、最基本的民生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这是公安工作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和最终目的,也就是要求公安机关真真正正地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切实强化宗旨意识,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改进公安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维护首都秩序安全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增强防范、打击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切实树立打击犯罪也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念,认真分析发案特点,仔细研究发案规律,创新打击管理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全力打造世界一流警队的重要保证。必须秉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第一警务”的理念,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出发,兴利除弊,不断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优质高效为民服务。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坚持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研究在打击、执法、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探索公安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真正打造出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公安队伍。
(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当前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只有坚持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最需要办的事,真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细、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公安机关实实在在的为民之心、爱民之情,通过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人民群众同我们的感情。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全民治安“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维护辖区政治稳定、治安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居民群众的综合能力,着力抓好维护稳定、治安防范和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辖区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保证。
社区应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日常抽查、定期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居民群众法律素质和防范意识。
社区以讲座、宣传栏、法制宣传车等形式,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落实社区《内部治安队员职能考核制度》、开展“全民治安”活动等。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知识;通过开展“全民治安”活动,
以警务区警民联防联动,调动辖区小区楼宇物业、商场、厂企保卫部门互动,针对性做好群防群治人防技防相结合工作,在节假日利用法制宣传车在辖区内公共场所、治安黑点进行法制、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并向居民群众派发治安防范、法制知识等宣传单张,做好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共同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维护稳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了健全制度与机制,才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长治久安。因此社区应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社区结合实际情意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成立了应急分队,保证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
四、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重要载体。
创建“平安社区”活动要在社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基础建设相结合,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相结合,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相结合,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各部门、各支部的共同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着力抓好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抓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重在防患于未然,夯实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
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要把流动人口管理好,必须依靠广大居民群众,健全综治信息员队伍,针对各个地区的不同特点和暂住人口的不同类型,充实调整管理队伍,以提高应对社区治安的突发性事件。要加强对暂住人口经常性的登记,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办证验证,坚持做到治安联防、四防检查、调解纠纷、收集信息四位一体,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通报,强化警民联防的机制和功能,增强社区治安的自防能力,尽量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
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重点排查梳理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要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加大信息收集和汇总、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正确疏导,将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性事件的发生。
实践证明,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是解决社区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是当前国家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方针,平安、和谐是主流,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是群众最原始、最基本的需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安机关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
因此,大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和谐警民关系,对于公安机关推进世界城市建设、争创一流警务具有深远意义。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涵义及现实意义安全感满意度涵盖的内容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等,但群众最感性、最直观、最关心的安全感认识还是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定时期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人民群众评判公安工作优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
社会平安和谐了,自然群众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满意度。所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工作的客观评价,是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是评价民警工作成绩的最根本指标。
二、目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因素(一)侵财类犯罪打击效果不突出。(二)重点地区场所整治作用不明显。
(三)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建设不完善。(四)受媒体信息快速传播的影响。
(五)日常执法工作不规范。(六)窗口服务效率不高。
三、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主要措施和对策(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
(五)加大巡逻警力的投入,切实提升街面见警率。(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八)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弘扬先进典型。
一、突出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以打击刑事犯罪“五大战役”行动为主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集中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领域犯罪和食药领域犯罪,做到“命案必破、黑恶狠除、盗抢严打”。特别是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两抢一盗”侵财案件,要进行不间断地打击,决不能有任何放松。同时强化追赃返赃工作,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以追缴战果通报会和集中退赃大会的形式,及时返还财物,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满意。
二、多措并举,强化治安防范。
完善巡防方案,科学布置警力,推动警力进一步向社会面延伸,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抓获率。主城区科学合理划分为14个巡逻路段,局领导带队,由城区分局、巡控处突大队和机关警力合成巡逻,巡逻中对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依法进行盘查,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震慑、预防、制止、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向沿街商户发放治安防范宣传资料,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组织指导群众性巡逻力量开展好巡逻工作。
三、完善规范,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继续坚持公安行政法规政策、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办事(案)程序等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期向群众公开各类治安信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教育培训为依托,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推行民警执法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执法岗位资格认证与民警任职资格、职级待遇挂钩制度。
四、便民高效,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提升服务意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严禁出现冷、硬、横、推现象。户政、出入境等服务窗口完善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格规范接处警流程,确保接警及时,处警迅速,处置规范,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处理不公引发群众投诉。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走访群众。
创新分包走访机制,每名民警至少包保走访10户。加强参与走访民警培训,将民调的有关知识、方法宣讲到位,正确引导群众客观公正回答问题。组织民警深入居民小区、村组访民情、察民意、帮民困、解民难,并通过举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诚恳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丰富形式,强化公安宣传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公安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公安网络平台、微信微博实时播报和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布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举措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应对突发涉警舆情,及时回应群众的关注关切,快速有效抢占舆论制高点,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正本清源,正面引导,防止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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