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常识
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因为
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车辆、行人通过
要停车了望。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严禁翻越道口栏杆,严禁强行穿越道口,人行过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七、教师、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不要在铁路上玩耍、置放障碍物(摆放石子、压小刀等),不要沿钢轨、
或道心行走,不要在停留的列车下乘凉、睡觉。
八、严禁在铁路线的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挖沙及爆破。大牲畜养殖户要加强对牲畜的看管,严防冲闯道口,饲放时要远离铁路20米以外。
九、严禁钻越、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严禁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严禁销售、收购铁路器材,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及非法携带枪支、
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铁路职工安全常识如下: 1、铁路职工应具备的一般安全知识如下: (1)铁路工作人员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与别人闲谈或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工作前,要充分的休息,保证工作的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在任何工作开始之前、均应首先检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及工作有关的事项,如有不安全现象,必须消除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3)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机车、车辆、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和避风雨。 (4)一切铁路职工,应严格遵守铁路运输秩序。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飞乘、飞降机车或列车,禁止在移动中的机车、车辆前方抢越线路。 两线中间的通行道上,如有堆积各种零件、垃圾、煤炭、积雪或结冰的地点不得通行。
禁止从车辆或车钩下面,由一方窜向对方,绕过车辆或列车时,不得紧*车辆或列车前、后通行,并须注意邻线是否有列车、车辆驶来。 (5)在接近线路通行或横跨线路时,应注意瞭望,望认无机车、车辆移动或列车驶近时,方准通行。
横跨线路时,要走直角,并须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抢越线路或在线路中心行走。
横越道岔时不得足踏岔尖和道岔转动部分,禁止从集中联动的道岔处通过。 (6)夜间通过有沟渠或有碍通行的处所与乘降机车时,应携带照明灯。
夜晚检查时经过凸凹不平道路和在水井、水池附近通行时,应注意防止滑落摔伤。 (7)非专职人员,严禁动用一切与行车有关设备、装置。
(8)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联部件通常均带有高电压。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施接触。
(9)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与钢轨的连接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时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0)在有电区(有接触网区域)工作或横过接触网时,所持工件、物品应与接触网保持2m的距离。
(11)一切机械设备均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输电线路,机器的操纵握柄或开关,除操纵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乱摸、乱动。 (12)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及检查测量用具等的质量状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和修理。
对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在每次工作前经过严格检查和试车。 (13)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有放散有毒气体、有害尘粉,有刺激性的光线灼伤危险的火花的作业工作场所。
(14)对火药、瓦期,油类、乙炔发生器及其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物件、气体附近,禁止吸烟或持可引起发火的照明灯具。 (15)在各种容器内(如锅炉、金属槽等)进行工作时,外面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在冬季工作时,严禁在容器内取暖,以防窒息。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带安全带。
(16)各种电动机及电动机具,除按规定日期检查绝缘电阻外,每次使用前也必须进行绝缘试验。电动机械及其附属装置或电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通知电工修理,严禁擅自触动。
临时接设电线或增设灯头须按正当手续办理,严禁私自拉线,接灯或接火,更不得用铁丝等容易导电的物体接触或拉栓电线。
1、铁路安全知识,是交通部,铁道部,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铁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意外情况,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提出的安全规范知识。
2、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3、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铁路安全常识 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
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因为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车辆、行人通过要停车了望。
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严禁翻越道口栏杆,严禁强行穿越道口,人行过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七、教师、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不要在铁路上玩耍、置放障碍物(摆放石子、压小刀等),不要沿钢轨、或道心行走,不要在停留的列车下乘凉、睡觉。
八、严禁在铁路线的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挖沙及爆破。大牲畜养殖户要加强对牲畜的看管,严防冲闯道口,饲放时要远离铁路20米以外。
九、严禁钻越、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严禁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严禁销售、收购铁路器材,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及非法携带枪支、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铁路安全知识,是交通部,铁道部,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铁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意外情况,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提出的安全规范知识。
2、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3、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1.铁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 1.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
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2.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旅客或托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在车站,安检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运输;在列车上,则由列车工作人员通知乘警依法进行检查。因拒绝检查而影响运输的,由旅客或托运人负责。
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检测证明时,铁路可以不予运输。 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其丧失危害力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⑴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⑵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⑶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⑷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9.限量携带下列物品:⑴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⑵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⑶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2.铁路路外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 铁路营业线上的路外安全,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
事故分析表明,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横过线路、穿越铁路站场、爬车、钻车、跳车,行人、机动车辆抢过铁路道口以及自杀等。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导致了公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机动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经常将列车撞击脱轨。
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也提醒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要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引导。 一、铁路路外安全注意事项 铁路钢轨两侧的路基顶面叫做路肩。
路肩上、桥梁上和隧道内设有员工通道,便于铁路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检查、维修时行走。在员工通道行走、作业时,铁路专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铁路无关人员不得在铁路上、桥梁上、隧道内的员工通道行走。
《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除铁路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明确规定不得在铁路上行走坐卧。近年为了有效的保护铁路运输和公众安全,铁路部门对提速地段的线路两侧使用防护网进行了全封闭。
铁路两侧的防护栅栏防止行人、牲畜上铁路,在保障生命安全的同时,也为铁路行车安全树立起屏障。随着铁路标准线建设的深入开展,防护栅栏将越修越长。
但是,由于铁路沿线居民图方便,或与火车抢道,或翻越栅栏,或损坏栅栏强行抢越铁路,不按规定通过平交道口;违法擅自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纳凉、捡拾杂务、穿越铁路站场,钻车、扒车、跳车等,这些因素造成铁路单位防不胜防,铁路部门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死亡事故仍然居高不下。 铁路第五次大面积提速后,部分干线列车速度已经达到160km/h,在这种速度下,火车刹车距离需1400米,而行人过轨通常至少需要10秒。
由于了望条件的影响和人员反应灵敏程度的不同,随意跨越铁路、在路肩上、桥梁上栏杆内侧和隧道内的人行道上行走或在铁路附近坐卧休息很容易发生事故。因此为了自身安全,行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行人、车辆横越铁路时,应走立交。
爱路护路人人有责!
1、不要在铁路上行走、坐卧、逗留
现在火车的速度很快,刹车距离长,遇到紧急情况很难立即制动停车,在铁路上行走、坐卧、逗留十分危险。2、不要拿石头等物品摆放到铁轨上或击打列车
在铁轨上摆放障碍物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甚至可能导致列车脱轨;高速运行的列车,遭遇石头等物品的袭击,将产生巨大的能量,严重危害列车上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3、不要破坏、盗窃铁路设施设备及运输物资
铁路轨道、通信设备、机车、车辆等设备设施是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破坏、盗窃铁路器材和运输物资是违法犯罪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4、不要从列车底部穿行
因为列车可能突然启动,危及穿越者自身的人身安全
5、不要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
严禁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6、不要抢越铁路平交道口
车辆通过铁路道口,遇有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行人或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通过过平交道口时,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
有以下几点: (一) 中小学生上学或者是放学时,不要在铁 道边或者铁道上玩耍、嬉戏,要靠在铁路边缘距铁 道丨〜2米处行走,并且避免火车经过时来不及躲避 而发生事故。
(二) 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 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 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抢行穿越铁路,严禁 停留在铁路上。 (三) 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 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要随意 穿过铁路,以免发生意外。
(四) 凡遇到道口栏杆或栏门关闭、音响器发 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 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 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 股钢轨5米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的关闭,不得 撞、钻、爬越道口栏杆。 (五) 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 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 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铁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 1.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
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2.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旅客或托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在车站,安检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运输;在列车上,则由列车工作人员通知乘警依法进行检查。因拒绝检查而影响运输的,由旅客或托运人负责。
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检测证明时,铁路可以不予运输。 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其丧失危害力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⑴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⑵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⑶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⑷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9.限量携带下列物品:⑴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⑵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⑶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2.铁路路外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 铁路营业线上的路外安全,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
事故分析表明,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横过线路、穿越铁路站场、爬车、钻车、跳车,行人、机动车辆抢过铁路道口以及自杀等。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导致了公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机动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经常将列车撞击脱轨。
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也提醒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要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引导。 一、铁路路外安全注意事项 铁路钢轨两侧的路基顶面叫做路肩。
路肩上、桥梁上和隧道内设有员工通道,便于铁路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检查、维修时行走。在员工通道行走、作业时,铁路专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铁路无关人员不得在铁路上、桥梁上、隧道内的员工通道行走。
《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除铁路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明确规定不得在铁路上行走坐卧。近年为了有效的保护铁路运输和公众安全,铁路部门对提速地段的线路两侧使用防护网进行了全封闭。
铁路两侧的防护栅栏防止行人、牲畜上铁路,在保障生命安全的同时,也为铁路行车安全树立起屏障。随着铁路标准线建设的深入开展,防护栅栏将越修越长。
但是,由于铁路沿线居民图方便,或与火车抢道,或翻越栅栏,或损坏栅栏强行抢越铁路,不按规定通过平交道口;违法擅自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纳凉、捡拾杂务、穿越铁路站场,钻车、扒车、跳车等,这些因素造成铁路单位防不胜防,铁路部门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死亡事故仍然居高不下。 铁路第五次大面积提速后,部分干线列车速度已经达到160km/h,在这种速度下,火车刹车距离需1400米,而行人过轨通常至少需要10秒。
由于了望条件的影响和人员反应灵敏程度的不同,随意跨越铁路、在路肩上、桥梁上栏杆内侧和隧道内的人行道上行走或在铁路附近坐卧休息很容易发生事故。因此为了自身安全,行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铁路营业线上的路外安全,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
事故分析表明,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横过线路、穿越铁路站场、爬车、钻车、跳车,行人、机动车辆抢过铁路道口以及自杀等。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导致了公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机动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经常将列车撞击脱轨。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也提醒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要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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