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1. 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 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 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5. 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6.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7. 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8. 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9. 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0. 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hl201902驾驶员安全培训和学习制度一、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二、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校车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三、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四、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学校。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四、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
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四、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车队驾驶员、车辆管理若干制度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制度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原发布者:智拓法律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导语: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个学生都应该遵守的守则。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守则,欢迎参考。
1、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2、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
二、交通安全类
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第一条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规则所用名词释义如下: 一、汽车:指在公路及市区道路上不依轨道或电力架线而以原动机行驶之车辆。 二、客车:指载乘人客四轮以上汽车。
三、货车:指装载货物四轮以上之汽车。 四、客货两用车:指兼载人客及货物之汽车。
五、代用客车:指不载货时代替客车使用之货车。 六、幼童专用车:指专供载运未满七岁儿童之客车。
七、特种车:指有特种设备供专门用途而异于一般汽车之车辆,包括吊车、救济车、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宪警巡逻车、工程车、教练车、残障用特制车、洒水车、邮车、垃圾车、清扫车、水肥车、囚车、殡仪馆连灵车及经交通部核定尹?l车辆。 八、曳引车:指专供牵引其他车辆之汽车。
九、拖车:指由汽车牵引,其本身并无动力之车辆。 十、全拖车:指具有前后轮,其前端附挂于汽车之拖车。
十一、半拖车:指具有后轮,其前端附挂于曳引车第五轮之拖车。 十二、拖架:指专供装运10公尺以上超长物品并以本身连结曳引车之架形拖车。
十三、联结车:指汽车与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四、全联结车:指一辆曳引车或一辆汽车与一辆或一辆以上全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五、半联结车:指一辆曳引车与一辆半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六、车重:指车辆未载客货及驾驶人之空车重量。
十七、载重:指车辆容许载运客货之重量。 十八、总重3~:指车重与载重之全部重量。
十九、总联结重量:指曳引车及拖车之车重与载重之全部重量。 二十、3~3~第五轮载重量:指曳引车转盘所承受之重量。
第三条 汽车依其使用性质,分为下列各类: 一、客车: (一)大客车:座位在10座以上之客车或座位在二五座以上之幼童专用车。 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幼童管理人及营业上之服务员在内。
(二)小客车: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车或座位在二四座以下之幼童专用车。 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内。
二、货车: (一)大货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之货车。 (二)小货车:总重量在三、五oo公斤以下之货车。
三、客货两用车: (一)大客货两用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并核定载人座位,或全部座位在一o座以上,并核定载重量之汽车。 (二)小客货两用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以下,并核定载人座位及载重量,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而又核定载人座位及载重量之汽车。
四、代用客车: (一)代用大客车:大货车兼供代用客车者,为代用大客车, 其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得超过二五人。 (二)代用小客车:小货车兼供代用客车者,为代用小客车, 其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得超过九人。
五、特种车: (一)大型特种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或全部座位在一o座以下之特种车。 (二)小型特种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之特种车。
六、机器脚踏车: (一)重型机器脚踏车:汽缸总排气量逾五o立方公分之二轮机器脚踏车。 (二)轻型机器脚踏车:汽缸总排气量在五o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轮机器脚踏车。
第四条 汽车依其使用目的,分为下列二类: 一、自用:机关、学校、团体、公司、行号或个人自用而非经营客货运之车辆。 二、营业:汽车运输业以经营客货运为目的之车辆。
第五条 汽车驾驶人分类如下: 一、职业驾驶人:指以驾驶汽车为直业者。 二、普通驾驶人:指以驾驶自用车而非驾驶汽车为职业者。
第六条 慢车种类及名称如下: 一、人力行驶车辆:指脚踏车、三轮货车、手拉货车、板车等。 二、兽力行驶车辆:指牛车、马车。
第七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为人,违反本规则之规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处罚;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为规定者,依违警罚法、公路法、市区道路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处罚。 第八条 汽车牌照包括号牌、年度标识牌、行车执照及拖车使用证,为行车之许可凭证,由汽车所有人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检验合格后发给之。
但拖车号牌及拖车使用证得由使用人申请之。 第九条 汽车号牌及年度标识牌之型式、颜色及编号,按其种类由交通部定之。
前项汽车号牌之型式、颜色及编号变更时,公路监理机关应通知汽车所有人限期换领新型号牌,逾期未换者,不得使用行驶。 第十条 汽车牌照不得伪造变造或蒙领,并不得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行驶。
第十一条 汽车号牌应依左列规定位置悬挂固定: 一、汽车号牌每车两面,其悬挂位置,除原设有固定位置外,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二、曳引车号牌每车二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三、机器脚踏车及拖车号牌每车一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四、汽车及曳引车临时号牌每车二面,应黏贴于车辆前后端之适当位置,机器脚踏车及拖车临时号牌每车一面,应黏贴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五、汽车及曳引车试车号牌每车二面,应悬挂于车辆前后端明显适当位置,机器脚踏车及拖车试车号牌每车一面,应悬挂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令第104号)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二、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三、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四、严禁车辆超载上路。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六、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七、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和他人斗气,开“英雄车”。
八、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开“疲劳车”。
十、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开。
十一、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各科室、部门要通过交通安全例会学习贯彻,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现将驾驶员例会活动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科室、各部门每星期要举行一次例会,要有固定时间。中心每月开展一次驾驶员全体参加的例会活动,初步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保障学习时间,每次例会不少于一小时。 二、参加人员 各科室、各部门专职司机和自驾车驾驶员。 三、例会内容 例会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除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外,还要重点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政府(162)号令等内容。并将车辆的换季保养、雨、雾天气出车注意事项等内容涵盖进去。 四、制度保障 中心主管交通安全的领导、车管干部和各科室、各部门主抓安全工作的科长在举行例会之前,要对学习内容做好准备,做到心里有数,内容丰富,杜绝走过场、随意淡化例会重要性等行为。 五、学习方式 例会学习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采取观看光盘、听录音、看录像、经验交流等形式,确保例会质量,抑制交通违法行为,压减事故,例会争取达到预期效果。 六、严格纪律 各科室、各部门主管安全的科长要对例会工作给与高度的重视,提要求,亲参加,全面掌握本科室驾驶员以及车辆的安全状态,强化例会效果。例会出勤率与岗位工资挂钩。每缺勤一次,罚款50元,如因工作需要未能按时参加,及时报请科室主要领导批准。事后做到及时补课,确保例会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年终视各科室例会的达标情况进行奖惩。 七、做好例会资料的保存工作 例会设专职记录员,对召开地点、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学习内容、考勤作详细记录,并做到图文并茂,内容详实。 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经理监督、主管经理负责,协同调度、安全、车辆维护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二、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等。 三、不定期组织力量跟车检查督察,了解道路状况、车辆运行状况、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四、对检查获得的消息,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五、在安全学习会上,组织驾驶员学习,提高认识。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严重违章事故苗子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公司报告。 二、公司接报后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必须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事故处理小组。 四、对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必须做好及时上报、调查、分析、登记入档。 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做到安全、可靠。 三、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制动、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安全,操作灵活。 四、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五、收车后,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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