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安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八、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安全例会制度 (1)项目部成立由行政、技术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及工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委员会,全面管理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定期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发布指令性工作计划和措施。 (2)项目部每月24日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3)专业公司每月23日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工地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参加的成员必须是安全施工委员会成员,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5)项目部安监部每周必须召开一次由各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包括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及时掌握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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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3.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3.1.2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依照《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在本工作岗位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1.3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
会签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小组的审查签字。3.1.4全体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1.5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1.5.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生产经理主导,安全主任管理。
3.1.5.2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在安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业务、技术工作。3.1.5.3公司内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由人事行政主管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成立并主持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小组,各部门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3.1.5.4每个从事生产、试验、检测等作业的部门,都应设一名兼职的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3.1.6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1.6.l对新接收的员工(包括调入员工、雇佣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进入工作岗位。
3.1.6.2对操作生产设备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方准其独立操作。3.1.6.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具体按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中的规定执行。3.1.6.4对调换工作岗位或连续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返岗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6.5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投产,要进行新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对有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
3.1.6.6对参加危险作业工程的员工,要进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教育。3.1.6.7对派往公司外执行生产、试验、检测、安装、运输等任务的员工,要进行有关作业环境和条件的安全教育。
3.1.6.8对所有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并利用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生产调度会,以及报纸、广播、展览、劳动保护教育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3.1.6.9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灭火、急救、抢险等培训。
3.1.7对于接触火工品,易燃易爆品、化学毒品的安全管理与要求,按QJl421.11规定执行。3.1.8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1.8.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结合生产,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月查,班组的周查和作业岗位的日查。
3.1.8.2公司安全生产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3.1.8.3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要与其他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生产前安全检查。
每年要组织全公司性的专业技术安全检查。3.1.8.4公司各部门做好各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1.8.5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3.1.9认真排除隐患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1.9.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排疗养并发放保健费。具体标准按《员工保健费和疗养假管理规定》执行。
3.1.9.2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将每年技术改造经费的10—20%用于安全技术改造。3.1.10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员工必要休息。
配备适当的休息场所和饮水设施等。3.1.10.1坚持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工时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1.10.2女职工因生理特点所需的劳动保护,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按《女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执行。3.1.11对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和暑期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按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2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和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部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3.1.13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3.1.14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3.1.14.1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
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生产小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小组。
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
车间各班组长安全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1、生产现场有否“三违”现象。“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员工现场操作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2、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如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曝晒、倒立,两种气瓶不能同库存放(通风较好的宽敞场所,可相距5米以外堆放)。
3、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剧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双”,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4、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5、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扩展资料:
车间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现代工业生产是建立在高度技术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生产力水平越高,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严格实行统一领导。
2、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职工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总是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是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或是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活动中反映出来的。
所以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结合经济工作来做,才能服务于生产,才能确保经济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使车间生产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违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间管理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1.计划依据 (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 全生产制度。
(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 议。2.计划编制 (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3.资金来源 (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5.检查和报告 (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 长办公会议汇报。6.设备安装验收 (1)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 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2)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 告主管厂长,(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任务与要求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7.3.2厂办公室负责人;7.3.3生产科负责人;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7.4检查的内容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 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 厂区防盗工作等。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 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 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8事故管理8.1事故分类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安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八、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抛砖引玉,你可以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修改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以下简称安委)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减少设备故事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厂生产科具体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随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管理问题。
2、加强员工的“三好”“四会”教育和培训,(三好是:保养好、使用好、维修好、四会是: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3、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声音操作。
4、落实设备保养维修计划,保证设备完好率,实现不带病盍和不带病操作管理。5、加强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6、保证设备维修经费的及时撮和专款专用。7、对违章操作人员视情节经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保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5、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7、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清除尘毒危害。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有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生产车间内加强通风。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和扩散。职工下班后要洗澡并及时换洗工作服。
加强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生产车间、锅炉岗位的操作人员,在高温季节应注意防暑降温工作,但是相关部门要及时落实防暑降温的药品、物资、降温设备的供应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设备工作人员,要抓好各种设备的防护装置的检查、管理工作,使生产工艺、设备的噪声、有害有毒物质和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员工的操作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职业卫生的要求。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全生产车间员工职业病防治档案,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公司厂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安全防护装置范围1、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尘、毒、噪音、高温、强光、静电、电击、坠落等),称为安全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二)装置的维护管理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2、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三)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它物品替代劳保用品。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主管人应定期检查。3、必须建立防坊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四)管理分工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
一、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检查自己服饰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影响安全的服装,留长头发的要戴安全帽。工作时保持正确的姿势,要有充足的精神应付工作,如发现身体不适就要马上离开工作岗位,并向领导反映。
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禁闲谈,相互配合,操作者切勿在烦躁、疲倦的状态下操作,以免发生事故,确保操作安全。 二、机械工作前检查运动部分是否加注了润滑油,然后启动并检查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并将机床空运转1-3分钟,机械有故障时严禁操作。
三、更换模具时首先关闭电源,冲床运动部件停止运转后,方可开始安装、调试模具。安装调整完毕后,用手搬动飞轮试冲两次,检查上下模具是否对称、合理,螺丝是否坚固,压边圈是否在合理的位置上。
一、冲压事故的分类 资料来源 -智慧365--
冲压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在设备日趋复杂、生产规模日趋扩大的今天,可按下面三点
来分类:
① 在凸模和凹模之间(作业点)发生的; ② 由压力机的飞轮或送料装置造成的; ③ 在材料和设备的保管运输时发生的。
其中第①类事故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冲压事故,它所占的比率最大,第②、③类事故一般可
通过良好的设备设计、维护和生产现场管理加以避免。所以下面的讨论以研究第①类事故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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