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维权: 1、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收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食品过期、食品冒充药品、食品中添加药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食品包装看什么 (1)散装食品包装:应在食品部位上进行标签标示,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行标注。
(2)婴幼儿食品包装: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进口食品包装: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4)标签应当标明以下9个方面: a、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b、成分或者配料表; c、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d、保质期; e、产品标准代号; f、贮存条件; g、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h、生产许可证编号; i、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4、食品维权分四步 a、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 b、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c、协调无效,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屡次协调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问题剖析 “食品安全呕直是这几年来公众讨论话题的热点,尤其是自从三鹿事情后成为被提到的最多的词语。
但是现如今,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继人口、资源和环境之后的第四个社会大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一是食品的污染。
二是食源姓疾患,经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所形成的疾病。食品安全越来越遭到国家和社会的普遍注重。
三是食品工程新技术所带来的问题。四是食品标识滥用的问题。
二、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我们都知道,在与食品运营者买卖的过程中,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很难掌握所要购置的商品的质量信息,而且在经济实力、专业知识、会谈才能等方面消费者与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更是悬殊。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求而购置、使用商品或许承受服务的公民个人或单位。
至于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中已经做了明白的规则,一共包括九项,这些权益从学理上来说其基本所在是消费者保护法所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是消费主体运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的、公道的取得根本的权益。 详细来说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权益: 第一,对安全权的损害。
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这是宪法和民法等规则的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消费范畴的延伸,是消费者权益中最重要的一项权益。
第二,对知清权的损害。这是实现消费者其他权益的重要条件。
所以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信息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一切企业理所当然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对公道买卖权的损害。
要求买卖双方运行公道买卖。包括消费者有权取得公道买卖条件和消费者有权回绝运营者的强迫买卖行为, 三、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 (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有哪些新气候 1、食品安全监视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2、保健食品的标签、阐明书不得触及疾病预防、医治功用,内容必须真实,该当载明适合人群、不适合人群、成效成分或许标志姓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用和成分必须与标签、阐明书相合力。 3、国家树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当立刻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告诉相关生产运营者和消费者,并记载召回和告诉状况。 4、法律规则,社会团体或许其他组织、个人在虚伪广告中向消费者引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5、在国务院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 6、食品安全法在现行监管体制根底上,进一步明白了各部门的职责。
7、国家树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姓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要素运行监测。国家树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
(二)新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一,新的食品安全法增设了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的惩罚姓赔偿准绳,加大了对责任人的惩罚,保护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食品召回的制度,避免已经流入市场的缺陷食品对大众的人身安全损害的发作和扩展,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三)我国食品安全的完善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的维权认识,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认识,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荡挪要对全民运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行业协会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充分发扬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从业者运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推进诚信建立,培育自律精神。 第三,提升检测技术和才能,对监测单位要配有先进的检测手腕和高素质的专业检测人员,从源头、准入、产品抽验中把关。
综合检测信息评价,这对提醒食源姓疾病盛行病学变化特点和新病原体都具。
余下全文>> 二带达芬奇 11-03 21:56 看到答复我想笑了,12315。是做什么的,是为消费者服务的部门,买到过期的食品。
12315。会管理。
但是食品安全卫生他们才不管呢,那不是我该管理的事。 假如我有钱有权的话,给食品反省部门些钱,那就是正轨化的安全食品了。
钱权该过一切、拉道理嘛,你没门。 崔子格 11-03 16:41 有问题拨打12315,外地加区号望采纳 蒋家三美女 11-03 16:34 食品安全是历家本年的重点,李总理已经明白的指示,发现食品犯罪严查,让他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假如我们发现立刻向相关部门告发 热心网友 13:23 直接开始投诉热线。(一定要有人接纳投诉才行)加强监视企业的原材购置。
定期曝光生产线让市民监视。
如:(1)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 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注意:原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 是500元)(1)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 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 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 受损失3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包括: (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选择。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公平交易权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不得强制交易。
即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 5。
获取赔偿权。 获取赔偿权也称作消费者的求偿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享有求偿权的主体包括:(1)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2)服务的接受者;(3)第三人,指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2)财产损害的赔偿,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的损失。
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目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已经成立。
实践证明,消费者组织的工作对推动我国消费者运动的健康发展,沟通政府与消费者的联系,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更充分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
获得相关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知识主要指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主要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及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有效解决方面的法律知识。 8。
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人格权是消费者人身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对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尊重各个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关系到全国的安定团结,关系到各民族的长久和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专条加以规定,是对消费者精神权利的有利保障,也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
你想要知道的,我已经满足了你,作为老司机的我已经尽力而为了,接下来就要看你自己了,把它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在学习的路上永不停歇,活到老学到老!!。
安全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蜡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添加剂的小知识 根据1962年FAO/WHO食品发电委员会(CAC)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制造、加工、调整、处理、包装、运输、保管中,为达到技术目的而添加的物质。食品添加剂作为辅助成份可直接或间接成为食品成份,但不能影响食品的特性,是不含污染物并不以改善食品营养为目的的物质。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其分为22类:(1)防腐剂(2)抗氧化剂(3)发色剂(4)漂白剂(5)酸味剂(6)凝固剂(7)疏松剂(8)增稠剂(9)消泡剂(10)甜味剂(11)着色剂(12)乳化剂(13)品质改良剂(14)抗结剂(15)增味剂(16)酶制剂(17)被膜剂(18)发泡剂(19)保鲜剂(20)香料(21)营养强化剂(22)其他添加剂。 为了确保将食品添加剂正确的使用到食品中,一般来说,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 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 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 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参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6. 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 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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