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和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1、是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法》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进一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维护社会稳定。
2、是促进经济发展。
《食品安全法》坚持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确定食品的生产、销售各个环节有关制度,并打击违法行为,双管齐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重塑市场信心,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3、是提高国民身心健康水平。
食品安全是身心健康的基础,《食品安全法》完整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创造条件。
扩展资料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身体的生长发育和组织更新所需要的原料、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品、蛋类、乳类、糕点、糖果、罐头、饮料、豆制品、调味品等都属于食品。我国的食品不但品种繁多,而且食品加工和烹饪技术更是独树一帜,这是我国劳动人民几千年创造和积累的成果。
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际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各个环节都要抓好;从政府到企业到消费者,人人都要明白,家家都要参与。近年来苏丹红和三聚氰胺等事件的恶劣影响,使广大消费者至今仍心有余悸。因此,必须严厉打击破坏食品安全、危害人民健康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前,许多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强,消费知识仍然不足,食品安全的社会基础还不牢固。广大消费者迫切需要一本通俗易懂、内容实用的食品安全与营养保健的科普读物。本书汇集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鉴别、营养科学、食品贮藏、消费维权等食品安全基础知识,从细节处着手告诉读者如何选购食物,怎样科学合理地安排自己的饮食,什么季节应该多吃哪些食品,在消费中遇到问题如何投诉等等。这本书是人们饮食安全和营养保健的居家生活锦囊。
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心工程”。
使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增加食品安全知识,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保证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一、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该无毒无害,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既是从营养与卫生二方面来保证食品安全。
1.人类健康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食品安全事件容易造成群体性发病,引起较大的社会和心理影响,也极易受到恐怖主义和犯罪分子的利用,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已提升到新世纪社会性、国际性的重大课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们的重视。食源性疾病是使人遭受痛苦的一个主要原因,它能带来不必要的死亡和经济负担。
在世界范围内,近年来食品安全方面的恶性、突发事件屡屡发生,比利时发生二恶英污染事件;英国发生的疯牛病及猪瘟;日本发生的近万例的大肠杆菌O157的食物中毒事件均已严重威胁人群健康。疯牛病全称“牛海绵伏脑病”,发病原因可能是给牛喂养了患瘙痒病的羊制成的肉骨粉而引起。
引起疯牛病、羊瘙痒病的病原因子的真正性质目前被认可的是一种叫“prion”(译为朊粒蛋白)的正常细胞蛋白发生结构变异而造成。暂时称之为“疯牛病因子”。
发生感染的病牛,病原体主要存在于脑组织、脊髓和眼睛的视网膜,部分在小肠、骨髓和脊背神经节也可发现。到2000年7月英国已有34000多个牧场的176000多头牛感染该病,1993年初是高峰,每月至少有1000头牛发病。
到1996年3月英国政府才承认“新变异型克雅氏病”与疯牛病有关。我国农业部和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禁止违法进口、经营和使用反刍动物及其产品、胚胎和动物源性饲料。
大肠埃希菌食物中毒1996年5月下旬,日本几十所中学和幼儿院相继发生6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多达1600人,导致3名儿童死亡,80多人入院治疗,这就是引起全世界极大关注的大肠杆菌O157中毒事件。同时,日本仙台市和鹿儿岛县也发现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儿童增加到3791人,住院儿童达202人。
到7月底,形成中毒人数超过万人,死亡11人,波及44个都府县的暴发性食物中毒事件。1999年我国部分地区也发生了肠出血性大肠杆菌0157·H7感染性腹泻的暴发,表明我国不断遭受该菌威胁的形势日趋严峻。
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食物中毒1999年年底,美国发生了历史上因食用带有李斯特菌的食品而引发的最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资料,在美国密歇根洲,有14人因食用被该菌污染了的“热狗”和熟肉而死亡,在另外22个州也有97个因此患病,6名妇女因此流产。
2000年底至2001年初,法国发生李斯特氏菌污染污染食品事件,有6个人因食用法国公司加工生产的肉酱和猪舌头而成为李氏杆菌的牺牲品。二恶英污染食品事件1999年5月在比利时发生的“二恶英污染食品”事件,首先出现一些养鸡场鸡不生蛋、肉鸡生长异常等现象。
经调查发现,这是由于比利时9家饲料公司生产的饲料中含有致癌物质二恶英所致。调查发现比利时一家饲料厂的饲料用脂肪的二恶英含量超过允许限量200倍以上,使比利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1000万只被认为是受污染的肉鸡和蛋鸡被屠宰销毁。
这一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3亿欧元,如果加上与此关联的食品工业,损失已超过上百亿欧元。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食源性疾病也不断出现,滥用农药中毒,“瘦肉精”中毒,潲水油事件,劣质奶粉事件,甲醇中毒、毒蕈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在全国各省市均有报道。
对人民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危害。2.食品贸易全球化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目前全球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食源性疾病不断上升,恶性污染事件接二连三,新技术、新工艺带来新的危害致使世界范围内食品贸易纠纷不断,成为影响食品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
如英国的疯牛病仅禁止出口一项每年损失52亿美元,为杜绝疯牛病而采取的宰杀行动损失约300亿美元;比利时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不仅导致其生产的动物性食品被大量销毁,而且导致世界各国禁止其动物性食品的进口,据估计经济损失在13亿欧元。3.社会稳定发展和国家安全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使其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害,还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比利时的二恶英事件不仅使卫生部长和农业部长下台,也使执政长达40年之久的社会党政府垮台。归纳起来食品安全问题事件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2)种植业、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威胁很大,经营者违法使用高毒农药,违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兽药,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等;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偏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4)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用中草药、转基因食品等新资源,食品新型包装材料,食品辐照等新食品加工工艺;5)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二恶英、有机氯的污染问题。6)犯罪分子极易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7)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食品安全问题已受到各国政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法,建立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可以从法律制度上更好地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从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和食品贸易发展的需要。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法,可以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功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以良好的质量、可靠的信誉推动食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不断发展,从而极大地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制定食品安全法,可以树立我国重视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国际形象,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食品贸易的发展。
(三)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需要。实施食品安全法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着眼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权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同时,在现行的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制定内容更加全面的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
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物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D,颜色、香气和营养都无从考虑。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它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每个人都需要保持食品安全。
确保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要不断加强监督,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内部管理能力。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维护食品安全,支持政府的工作。
当发现食品安全违规时,我们要积极采取行动,向监管部门举报,而不仅仅是抱怨或抱怨。我们不能凭空捏造,不能散布假消息。这只会影响我们正常的监管工作,导致消费者恐慌,最终受害的将是我们的消费者。
2、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必须坚持党和政府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
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我们必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局办公室,坚持源头控制,平等重视生产和管理,和压力调节和疾病控制,巩固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责任,努力提高监管的效率,巩固社会治理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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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7、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8、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安全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974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在世界粮食大会上通过了《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从食品数量满足人们基本需要的角度,第一次提出了“食品安全”的概念。
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食品安全”,的含义包括了几个大的方面:从数量的角度,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买得起需要的基本食品;从质量的角度,要求食品的营养全面、结构合理、卫生健康;从发展的角度,要求食品的获取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由此看来,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才能得到全面解决。
中国各主管食品企业的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倡导企业建立HACCP体系,特别是经过了突如其来的非典风波之后,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更是成为公众、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国家认监委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六大类出口产品企业必须强制建立HACCP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鼓励食品企业建立HACCP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并规定获得HACCP认证的企业免于进行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申请中必备条件的审查。 农业部在《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计划(2003--2007年)》中要求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内应当积极推行HACCP体系的认证。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联合发布《食品工业“十五”发展规划》强调在肉类、水产品类等产业要督促企业积极建立HACCP体系; 卫生部在2002年7月即向各地下发《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鼓励并指导食品企业实施《指南》。 可见,HACCP体系已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
1.食品数量安全 从 2000年开始,全球出现了当年粮食生产量比消费量低的情况,2003年全世界粮食的消费量超过生产量0.93亿吨,世界粮食储备也降低到30年来的最低水平。世界粮食贸易额年均约2亿吨左右,而世界上仍有大约8亿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就我国粮食安全状况而言,尽管2004年的整体形势明显好转,预计4.6亿吨左右,但是粮食数量安全要继续给予足够关注。自2000年以来,我国粮食年消费需求大致在4.8-4.9亿吨之间,产需缺口约500亿公斤,由于目前仍有一定的粮食库存和粮食进口调节,粮食供应基本可以满足。
到2030年,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将要达到高峰期,预计达到16亿人口,粮食等食品安全将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肉蛋奶和水产品的消费不断增加,粮食作为饲料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人均粮食占有量的标准应有所提高。(由于我国统计中没有饲料作物,这里的“粮食”实际上包括口粮、饲料粮和其它工业原料用粮等)。
2.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球的焦点之一。从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品质量抽查的情况看,当前,我国常见的食品质量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卫生指标超标,菌落总数、大肠杆菌群等严重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个别的甚至超过国家标准许多倍;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已经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例如苯甲酸、山梨酸含量超标,违规使用已经禁用的人工合成色素、“瘦肉精”、“吊白块”等;三是食品包装、标签等不规范,虚假标签、以次充好等人为“造假”现象较多。
3.食品营养结构改善 2002年8月-12月进行的全国营养与健康综合性调查(第四次全国营养调查)结果于2004年10月公布。结果显示,我国居民膳食质量明显提高,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营养不良和营养缺乏患病率继续下降,同时我国仍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失衡的双重挑战。
我国城乡居民能量及蛋白质摄入得到基本满足,肉、禽、蛋等动物性食品消费量明显增加,优质蛋白比例上升。与 1992年相比,农村居民膳食结构趋向合理,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比例从17%增加到31%。
我国城市居民膳食结构不尽合理,畜肉类及油脂消费过多,谷类食品消费偏低。2002年城市居民每人每日油脂消费量由1992年的37克增加到44克,脂肪供能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上限,而谷类食品供能明显低于合理范围。
此外,奶类、豆类制品摄入过低仍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根据第四次全国营养调查结果,从国情出发,从急需入手,以不失时机和分类指导为原则,将从政策支持。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来,苏丹红、孔雀石绿、“毛发酱油”、“皮革奶”、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对中国产品信誉产生连锁性的恶劣影响。因此,在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如何从各环节、各方面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立法的中心主旨。
《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意义: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法》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进一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促进经济发展。
《食品安全法》坚持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确定食品的生产、销售各个环节有关制度,并打击违法行为,双管齐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重塑市场信心,有利促进经济发展。
三是提高国民身心健康水平。
食品安全是身心健康的基础,《食品安全法》完整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创造条件。
总之,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民众的生命健康权利。
以上供参考。
食品安全的含义: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的含义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
食品数量安全,即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生产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
第二层
食品质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营养,卫生方面满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质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污染、是否有毒,添加剂是否违规超标、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需要在食品受到污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预防食品的污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袭。
第三层
食品可持续安全:这是从发展角度要求食品的获取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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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安全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
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
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
“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
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
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
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
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当前,劣质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现象屡禁不止。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工商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规范食品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交易。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因此,各级工商机关要扎扎实实开展包括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内的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规范食品经营,依法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人民群众食品消费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畅通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申诉、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协调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妥善处理消费争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目前,市场巡查、市场预警、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等是工商机关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主要方式。各地工商机关应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做到规则明确、程序合法、步骤完备,针对不同情况,组合应用,形成整体监管合力。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整顿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工商机关还应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规划部署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规范、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除专项整治行动外,逐步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以及“元宵”、“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机关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同时,还应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开展消费教育等方式,倡导健康文明食品消费方式,引导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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