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常识
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因为
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车辆、行人通过
要停车了望。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严禁翻越道口栏杆,严禁强行穿越道口,人行过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七、教师、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不要在铁路上玩耍、置放障碍物(摆放石子、压小刀等),不要沿钢轨、
或道心行走,不要在停留的列车下乘凉、睡觉。
八、严禁在铁路线的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挖沙及爆破。大牲畜养殖户要加强对牲畜的看管,严防冲闯道口,饲放时要远离铁路20米以外。
九、严禁钻越、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严禁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严禁销售、收购铁路器材,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及非法携带枪支、
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
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2.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旅客或托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在车站,安检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运输;在列车上,则由列车工作人员通知乘警依法进行检查。因拒绝检查而影响运输的,由旅客或托运人负责。
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检测证明时,铁路可以不予运输。 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其丧失危害力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⑴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⑵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⑶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⑷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9.限量携带下列物品:⑴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⑵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⑶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有以下几点: (一) 中小学生上学或者是放学时,不要在铁 道边或者铁道上玩耍、嬉戏,要靠在铁路边缘距铁 道丨〜2米处行走,并且避免火车经过时来不及躲避 而发生事故。
(二) 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 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 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抢行穿越铁路,严禁 停留在铁路上。 (三) 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 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要随意 穿过铁路,以免发生意外。
(四) 凡遇到道口栏杆或栏门关闭、音响器发 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 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 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 股钢轨5米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的关闭,不得 撞、钻、爬越道口栏杆。 (五) 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 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 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铁路安全常识 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
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因为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车辆、行人通过要停车了望。
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严禁翻越道口栏杆,严禁强行穿越道口,人行过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七、教师、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不要在铁路上玩耍、置放障碍物(摆放石子、压小刀等),不要沿钢轨、或道心行走,不要在停留的列车下乘凉、睡觉。
八、严禁在铁路线的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挖沙及爆破。大牲畜养殖户要加强对牲畜的看管,严防冲闯道口,饲放时要远离铁路20米以外。
九、严禁钻越、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严禁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严禁销售、收购铁路器材,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及非法携带枪支、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铁路安全常识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
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二、因为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六、车辆、行人通过要停车了望。
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严禁翻越道口栏杆,严禁强行穿越道口,人行过道禁止机动车通行。七、教师、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不要在铁路上玩耍、置放障碍物(摆放石子、压小刀等),不要沿钢轨、或道心行走,不要在停留的列车下乘凉、睡觉。
八、严禁在铁路线的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挖沙及爆破。大牲畜养殖户要加强对牲畜的看管,严防冲闯道口,饲放时要远离铁路20米以外。
九、严禁钻越、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严禁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严禁销售、收购铁路器材,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及非法携带枪支、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铁路安全知识,是交通部,铁道部,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铁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意外情况,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提出的安全规范知识。
2、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3、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铁路营业线上的路外安全,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
事故分析表明,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横过线路、穿越铁路站场、爬车、钻车、跳车,行人、机动车辆抢过铁路道口以及自杀等。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导致了公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机动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经常将列车撞击脱轨。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也提醒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要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引导。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铁路运输生产的根本任务就是把旅客和货物安全、快捷地运送到目的地,而铁路运输生产的作用、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铁路运输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因此,为确保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就得全面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职工的安全教育是铁路运输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安全存在于社会各行各业、各个环节之中。
对我们身处生产一线的职工来说,安全不仅属于企业也属于社会、属于家庭、属于自己。安全是铁路运输的生命线,是运输生产永恒的主题,铁路运输安全不仅影响着企业本身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也对社会政治和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1.安全教育就是保证职工自觉地按客观规律办事 职工的安全教育是保证运输生产安全的关键,只有职工在安全意识上从一种本能的反应上升到在主观上去认识运输生产的客观规律、去阻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观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真正抓好运输生产安全,因此安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要想做好安全教育就得从职工思想入手,在对安全的认识上,有两种看法:一种人认为事故发生是必然现象,只要火车一动,就必然有事故发生,事故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看法是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看不到安全对生产的促进作用,认为安全生产的规律是不可认识、不能把握的;另一种人的看法是认为发生事故是偶然现象,事故是可以认识的,在正常情况下,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从哲学的因果关系来看,事物有偶然性和必然性。
偶然性是指在同样条件下,某种现象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这样发生,也可能那样发生的趋势,必然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现象必然发生,且合乎规律、不可避免的趋势。凭经验和直觉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很不够的。
而能事先预测到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措施,防止和消除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这就需要职工从思想认识来做保证。只有对职工做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和认识程度,才能真正确保安全。
安全管理包括对人和物的管理,对事物的管理,如生产过程的管理,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和预防措施;对人的管理,即对人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和心理的了解和掌握。在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时,要始终把解决安全问题放在首位,经常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不要出了事故才讲安全,不出事故就忘记安全。 2.安全教育是保护职工生存权的重要措施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就是按照铁路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通过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改善劳动条件,最有效地调动劳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达到杜绝事故和减少事故,减少和减轻对职工的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抓好安全教育是保护职工生存权的重要措施。 3.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是保证铁路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职工有安全教育,可以说从有铁路开始就有它的存在,有安全就有效益。
实践证明再好再新的设备,只要使用者不认真照样会发生事故。相反,设备虽然落后一点,只要狠抓管理,加强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就有可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再有一点就是职工的安全意识、职业责任、劳动纪律、技术作业标准、群体安全和生产过程中的自控、互控、他控都要靠人的控制能力去体现或完成。搞好安全管理的目的,就要充分体现“安全运输”是最现实的生产力,是最有效的挖潜扩能,因此,安全教育是保证安全运输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4.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的可控能力是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人的意识影响人的行为,安全意识只是一种安全愿望,职工要实现这种愿望,必须通过以自身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为支撑的行为去实现。故此,应通过各种途径与渠道,大力开展职工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对安全的可控能力。
在加大安全技术装备投入的同时,还应着力培育职工的科学理念和科学素养,使职工能尽快熟悉掌握、正确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当前铁路运输生产任务繁重,部分管理人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有些在潜意识中存在凭经验、凭感觉的侥幸心理。
这种状况对职工安全意识的侵蚀作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5.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班组管理 铁路安全运输稳定与否,更与班组安全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最基层的管理单元,是企业进行思想、技术、文化教育的前沿阵地,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班组在铁路企业生产结构中虽然是最小的生产和管理的一层机构,但它是铁路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重点。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起点和终点都体现在班组安全管理之中,班组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铁路的安全,反映铁路企业的管理水平,决定着整个运输工作的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1 班组的安全教育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保证 人力是一切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它是一种力量或能量。
1.铁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 1.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
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2.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⑵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⑶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旅客或托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在车站,安检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运输;在列车上,则由列车工作人员通知乘警依法进行检查。因拒绝检查而影响运输的,由旅客或托运人负责。
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检测证明时,铁路可以不予运输。 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⑴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⑵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⑶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其丧失危害力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⑴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⑵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⑶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⑷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9.限量携带下列物品:⑴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⑵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⑶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2.铁路路外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 铁路营业线上的路外安全,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
事故分析表明,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横过线路、穿越铁路站场、爬车、钻车、跳车,行人、机动车辆抢过铁路道口以及自杀等。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导致了公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机动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经常将列车撞击脱轨。
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也提醒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要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引导。 一、铁路路外安全注意事项 铁路钢轨两侧的路基顶面叫做路肩。
路肩上、桥梁上和隧道内设有员工通道,便于铁路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检查、维修时行走。在员工通道行走、作业时,铁路专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铁路无关人员不得在铁路上、桥梁上、隧道内的员工通道行走。
《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除铁路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明确规定不得在铁路上行走坐卧。近年为了有效的保护铁路运输和公众安全,铁路部门对提速地段的线路两侧使用防护网进行了全封闭。
铁路两侧的防护栅栏防止行人、牲畜上铁路,在保障生命安全的同时,也为铁路行车安全树立起屏障。随着铁路标准线建设的深入开展,防护栅栏将越修越长。
但是,由于铁路沿线居民图方便,或与火车抢道,或翻越栅栏,或损坏栅栏强行抢越铁路,不按规定通过平交道口;违法擅自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纳凉、捡拾杂务、穿越铁路站场,钻车、扒车、跳车等,这些因素造成铁路单位防不胜防,铁路部门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死亡事故仍然居高不下。 铁路第五次大面积提速后,部分干线列车速度已经达到160km/h,在这种速度下,火车刹车距离需1400米,而行人过轨通常至少需要10秒。
由于了望条件的影响和人员反应灵敏程度的不同,随意跨越铁路、在路肩上、桥梁上栏杆内侧和隧道内的人行道上行走或在铁路附近坐卧休息很容易发生事故。因此为了自身安全,行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行人、车辆横越铁路时,应走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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