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的主旋律。
这个星期,我们高湖镇小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目的就是让我们学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学法过程中,学校还特地在广播里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老师说:“一些犯人最开始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线其实是很小的原因,但他们却因为抵制不了那些不良诱惑,才走上了今天的这条‘不归路’。所以在生活中,对于影响我们学习、生活的一切东西,应该严厉地与它进行斗争,还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然后,老师又说到了交友不甚这个问题。是啊,好朋友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提高识别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多交对我们有好处的益友。
听完了老师的演讲后,我明白了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我们不应该光为了别人,也要为自己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养成守法的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上周星期三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讲座。
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
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在周三下午六点中我们在一号楼听了法制讲座ا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ا但是大家也颇有感触。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ا看似虚若无物ا无声无影ا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ا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ا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ا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我们身边ا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ا法律纪律观念淡薄ا屡教不改。认为ب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ا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ة俗话说得好ب“小时偷针ا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ا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ب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ا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ا随意做损坏公物ا打人ا骂人ا甚至偷窃等坏事ا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ا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ا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ا继续发展下去ا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ا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ا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ا最终等待你的ا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ا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ا便是证明。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ا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ا意志脆弱ا自控力不强ا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ا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来给我们讲座的警官跟我们说了很多示例ا很多关于学校里的ا因为某同学违规用电导致宿舍失火ا还有银行卡密码告诉很多人导致卡里的钱被盗„„这样一说出来发现问题都很严重ا但到自己做哪些事的时候又觉得没什么ا这就说明我们缺少日常的防范意识ا缺少法律意识。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不去使用违规用电器ا将自己的私人财物保管好ا加强法律意识有防范意识。
人人都得遵纪守法ا生命是最重要的ا只要自己能活着ا什么都能重新来过。可一旦触犯了法律ا不止是自己进监狱ا家人也跟着忧心痛心ا这样不值得ا我想这个道理作为一名大学生也没人会不懂。
遵纪守法ا平安快乐。这句话一点不假ا让我们学会遵纪守法ا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ا在法律这把保护伞下我们的生活更加快乐ا幸福ئ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ا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
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ا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ا让我们从现在开始ا严于律己ا改掉不良习惯ا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大学生吧。
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
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
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
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我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大家知道,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除了对空气、水和食物的需要外,就是安全了。报纸、电视、新闻的内容越来越让人感到恐惧,如火灾、矿难、洪水、海啸、地震、车祸、战争、恐怖袭击、暴力等等,我们已经确信自己生活的环境不能100%的安全了。
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学校周围生活。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的环境里,安全更是我们的一直关注的重点,国家有关部门为此专门立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条例。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同时国家也提出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国家又成立了安全总局,负责全国安全工作的管理,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楼房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学生打架斗殴以及车祸等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枯燥冰冷的数字,这些令人心颤的事实背后我们看见了什么呢?逝者以他们的鲜活而短暂的生命向我们提出了哪些警示呢?望老师、同学深思!
同时,我希望全体员工要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我是安全工作责任人”的意识,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把好每一关,关心学生胜于关心自己(今天下午的火场逃生演习全体师生参加,除班主任、进班老师外,科任老师一律随班参加);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四化”——教育经常化,制度科学化,安全措施具体化,学生行为规范化,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学生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
最后,让我们牢记“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祝我们的同学们在江海一小美丽、可爱的校园里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正在教室上课应该怎样避震?(10分) 答: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蹲到课桌下。
地震一停,秩序撤离。 二、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在家里应该选择什么位置避震最好?(10分) 答:应就近躲到坚实的家具下,如写字台、结实的床等处。
三、面对火灾时我们该如何逃生自救?(10分) 答:要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四、在道路上行走时应注意什么?(10分) 答: 1.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路边行走。2.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3.遵守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4.不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5.不在汽车临近时或车辆前后横穿马路。6.不在马路上追逐猛跑、嬉戏、打闹,看书。
7.夜间步行要穿戴浅颜色的衣帽和在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马路。 五、中小学生游泳四不要。
(10分) 答:1、没有家长带领,小孩子不能偷偷地结伴去游泳;2、不能去不知水情、地方很偏僻的小河、池塘里游泳。3、先活动活动身体,用水淋湿身体的各个部分,不能马上下水;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嬉戏玩闹。
(10分) 六、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应该选择哪种方法救人?(10分) 答: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大声呼救请成人过来营救,第二要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绳索等物件营救。家长安全知识问卷:一、如果家用电器着火是否可用水灭火?我们应该教孩子怎么办?(10分) 答:家用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
首先立刻切断电源,拉闸要带上绝缘手套。扑救火灾时,要关闭门窗,防止风吹助燃。
要立即用干燥的棉被盖住火苗。火扑灭后,及时打开门窗通气。
二、我们该如何教孩子辨别天然气是否泄漏?如果家中出现天然气泄漏让孩子应该怎么办?(10分) 答:1.检查燃气管道,用抹布沾上肥皂水沿管道涂抹一遍,燃气泄露会出现气泡。 2. 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现场千万不要打或接电话,用毛巾沾水捂住鼻子和嘴,马上打开窗通风,如有明火:关掉电源和厨房门,直接拨打119救援。
三、如果父母不在家,有陌生人敲门您的孩子会怎么办?孩子的做法对吗?(10分) 答:略。 四、家长应该如何教育孩子安全横过马路?(10分) 答: 教育孩子应文明过马路:1.站队过马路;2.要走人行横道;3.要走地下通道;4.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5.不要跨越护栏;6.不要追、扒、拦车。
这个星期,我们高湖镇小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目的就是让我们学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学法过程中,学校还特地在广播里进行法制教育讲座。老师说:“一些犯人最开始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线其实是很小的原因,但他们却因为抵制不了那些不良诱惑,才走上了今天的这条‘不归路’。
所以在生活中,对于影响我们学习、生活的一切东西,应该严厉地与它进行斗争,还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然后,老师又说到了交友不甚这个问题。
是啊,好朋友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提高识别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多交对我们有好处的益友。
听完了老师的演讲后,我明白了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我们不应该光为了别人,也要为自己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养成守法的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52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