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管理发展历史 二、安全生产管理原理与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遵循管理的普遍规律,既服从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原则,又有其特殊的原理与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原理是从生产管理的共性出发,对生产管理工作的实质内容进行科学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所得出的生产管理规律。 安全生产原则是指在生产管理原理的基础上,指导生产管理活动的通用规则。
(一)系统原理 1.系统原理的含义 系统原理是现代管理学的一个最基本原理。它是指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理论、观点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即用系统论的观点、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所谓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任何管理对象都可以作为一个系统。
系统可以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子系统可以分为若干个要素,即系统是由要素组成的。按照系统的观点,管理系统具有6个特征,即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和适应性。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生产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等。安全贯穿于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安全生产管理是全方位、全天候和涉及全体人员的管理。
2.运用系统原理的原则 (1)动态相关性原则。 动态相关性原则告诉我们,构成管理系统的各要素是运动和发展的,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
显然,如果管理系统的各要素都处于静止状态,就不会发生事故。 (2)整分合原则。
高效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综合,这就是整分合原则。 运用该原则,要求企业管理者在制定整体目标和进行宏观决策时,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其中,在考虑资金、人员和体系时,都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虑。
(3)反馈原则。反馈是控制过程中对控制机构的反作用。
成功、高效的管理,离不开灵活、准确、快速的反馈。 企业生产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所以必须及时捕获、反馈各种安全生产信息,以便及时采取行动。
(4)封闭原则。在任何一个管理系统内部,管理手段、管理过程等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动,这就是封闭原则。
封闭原则告诉我们,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各管理机构之间、各种管理制度和方法之间,必须具有紧密的联系,形成相互制约的回路,才能有效。 (二)人本原理 1.人本原理的含义 在管理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人本原理。
以人为本有两层含义:一是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本展开的,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管理层面上,离开人就无所谓管理;二是管理活动中,作为管理对象的要素和管理系统各环节,都是需要人掌管、运作、推动和实施。 2.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 (1)动力原则。
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够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这就是动力原则。对于管理系统,有3种动力,即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
(2)能级原则。现代管理认为,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并且可按照能量的大小顺序排列,形成管理的能级,就像原子中电子的能级一样。
在管理系统中,建立一套合理能级,根据单位和个人能量的大小安排其工作,发挥不同能级的能量,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这就是能级原则。 (3)激励原则。
管理中的激励就是利用某种外部诱因的刺激,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是激励原则。
人的工作动力来源于内在动力、外部压力和工作吸引力。 (4)行为原则。
需要与动机是人的行为的基础,人类的行为规律是需要决定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指向目标,目标完成需要得到满足,于是又产生新的需要、动机、行为,以实现新的目标。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防治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预防原理 1.预防原理的含义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这就是预防原理。 2.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
事故后果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都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完全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损失的偶然性。
偶然损失原则告诉我们,无论事故损失的大小,都必须做好预防工作。 (2)因果关系原则。
事故的发生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只要诱发事故的因素存在,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或迟或早而已,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 (3)3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可归结为4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以及管理原因。针对这4方面的原因,可以采取3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即所谓3E原则。
(4)本质安全化原则。本质安全化原则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从根本上。
原发布者:震哥哥天蝎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公司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总经理主持,或由其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2.安全工作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没两周召开一次,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3.例会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指示;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突出防范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等;4.每次例会议题由会议负责人提出,例会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5.做好会议记录,对解决重要问题的会议不能议而不决,要明确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必要时可作会议纪要下发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价差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券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丁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咸鱼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计划,按期完成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设计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
(1)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拟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和目标。
(2)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3)组织或参与煤矿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国煤矿事故与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4)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
(5)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6)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7)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煤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8)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应急救援工作。
(9)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机构设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机构,承担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25个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两个安全监察分局。设在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业务管理。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可在大中型矿区设立安全监察分局,作为其派出机构。 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1、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基本投资责任,依法承担教育培训责任;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配合日本清朝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将安全储存在生产风险抵押中。
2、教育他们正确佩戴和使用。
负责租赁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委托、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按照规定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包括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规定;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哦。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制定规章制度责任和物质安全责任:包括按规定编制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统一协调管理和承包
扩展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生产目标
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生产管理
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基本对象
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2、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有: 1。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于人民,所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不徇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2。
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3。
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联合执法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重大问题上,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为更好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维护当地政府的声誉,尽到应有的责任。 5。
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具有丰富的内涵。
其核心内容简略归纳如下。 (1)三大目标《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实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 (2)五方运行机制(五方结构) 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3)两结合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这种体制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督、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其有关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相应地表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4)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
分别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5)四个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6)三套对策体系 《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①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
②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③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确定如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并如实反映生产安全事故。
(8)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③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9)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①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0)四种监督方式 《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①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②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③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个人做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时,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④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1)88种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1月13日首次发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2.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搜狗百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申报要求:用人单位在新改扩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因工艺技术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改变的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2、申报内容: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产生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求援设施。 3、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5日内出具回执。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律由所在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包括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重点活动与职责以及绩效测量的方法。 6、体系的运行模式系统思想最主要的是PDCA概念(策划、实施、评价、改进)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本要素(据ILO-OSH2001导则):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检查与评价、改进措施。
8、组织的目的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为正确有效地实施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要素而确立和完善组织保障基础。 组织的内容:机构与职责、培训及意识与能力、协商与交流、文件化、文件与资料控制、记录与记录管理。
9、计划与实施包括:初始评审、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与响应。 10、初始评审过程主要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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