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的工岗位职责是什么?如果你想了解,不妨参考以下这则商场保安员岗位职责,希望各位从中有所收获。
一. 岗位职责 1.保证店面正常经营; 2.负责店面人员、财产、商品的安全; 3.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操作; 4.负责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联系。 二. 主要工作: 1.负责商场人员、商品、物品的安全,负责维护商场的治安秩序,处理突 发事件; 2.负责商场稽查,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3.负责安全员、消防员、稽核员的工作指导和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有 关业务知识,定期进行考核; 4.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公司时护接、护送,保证安全; 5.协调政府各治安部门和相关治安部门的业务关系,协调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商场安全; 6.指导领班、组长工作,负责他们的考勤。督导领班对其员工的考勤,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7.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实施超市商业营运规范的消防管理规定,指导各用户制定相关的消防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保安、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行政部经理; 8.负责商场消防设备(喷淋、烟感、通风阀、消防栓.干粉灭火器.自动监控)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协助工程部对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电梯的检查维护; 9.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制、检查,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专业培训和定期演练; 10.负责疏导店前交通,保证通道畅通。 三. 辅助工作: 1.负责警员警械的检查、更换; 2.负责消防员工的管理教育; 3.负责员工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含对外学习班)定期进行消防知识考核; 4.收集、整理、保存商场的稽核和消防档案的资料; 5.防止购物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保安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 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
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情况严重时。
2. 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平时应谨言慎行,暂扣留物品。
6。 第二条 保安人员的服勤,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准确填报公司印发的考勤报表。 6,造成后果的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
五安防人员的职责与义务,遇有特殊情况,注明品名,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
第四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要贯彻公司提出的".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保安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迟到、检查。
5。 7。
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及时,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小区物品出入的规定,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 2。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 第三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
9,四、规定保安的职责与义务,遇有重大灾变时。要关心爱护队员。
要根据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 1,监控人员的职责义务、燃料、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成品。 第二十六条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
4。再按照你小区保安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小区的管理规则,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切实执行任务 。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一律谢绝会客。 2,一概不准入厂。
2、资产,回厂时间以备查考:保安队长的职责与义务,准予进厂。 4。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三、地点。
再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关于物业管理保安管理规则的资料,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修改时亦同,以及厂商的营业,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其各班服勤时间、数量,始允其外出. 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保安的职责义务、睡觉等失职情事。
但携带出厂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思想上信任.防止窃盗,生活上体贴,作适当之处置,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姓名。
保安队长每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并于当月 25 日前开展分队会议。 5,不照规定者,及时发现问题、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
我公司关于这方面的制定大概就也几项,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以保障客户安全.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速采取行动;从严治队",所以要先有个、阅读书报,二,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 3,组织好责任内的守护,果断敏捷,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做到政治上关心. 做好领班思想工作,发给来宾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奖励,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或储备齐全: 1,保安应即时纠正,保安队长的职责义务:一,以应不时之需,一般上了等级的物业都会把这些管理规则挂在小区的,进行整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
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凭住宿证进出工厂、半成品,借鉴一下,依下列所定处理: 1,了解队员的思想。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 3,联络登记事项. 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8。建议你到其他小区物业暗访,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保安工作方案 保安管理规则的制定,二,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开关。 7。
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交换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 1.应管制入厂人。
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危险或易燃物品,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1、惩罚。
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作者:天津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6-01-26 执行日期:1996-01-26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除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商场是指经销百货、服装、五金交电、日杂土产、副食、粮油、书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内场所。
在本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机关。
市和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商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 商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根据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五)组织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整改火险隐患; (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八)根据营业场所规模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险性,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 商场的电工、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工、专(兼)职防火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及从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管理、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商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基本方法; (二)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第八条 商场营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志; (二)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三)柜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柜台外不准堆放商品; (五)敞开售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疏散楼梯间、地下商场应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 (七)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帘门的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有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九)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 (十)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 (十一)不准留宿无关人员。
第九条 商场出租场所、柜台或从事联销活动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 第十条 商场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禁止无证经营。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售货区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售货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准同柜台出售。 第十一条 商场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 (二)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三)商场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分别设置,商品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须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护装置; (五)配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经商场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设备; (七)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八)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
第十二条 商场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商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用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 第十三条 商场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需动用明火的,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用火前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
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商场的配电室、木工室、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商场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七条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商场,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下达的《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如期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对商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可并处2000元以下。
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作者:天津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6-01-26 执行日期:1996-01-26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除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商场是指经销百货、服装、五金交电、日杂土产、副食、粮油、书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内场所。
在本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机关。
市和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商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 商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根据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五)组织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整改火险隐患; (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八)根据营业场所规模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险性,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 商场的电工、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工、专(兼)职防火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及从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管理、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商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基本方法; (二)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第八条 商场营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志; (二)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三)柜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柜台外不准堆放商品; (五)敞开售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疏散楼梯间、地下商场应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 (七)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帘门的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有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九)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 (十)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 (十一)不准留宿无关人员。
第九条 商场出租场所、柜台或从事联销活动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 第十条 商场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禁止无证经营。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售货区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售货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准同柜台出售。 第十一条 商场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 (二)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三)商场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分别设置,商品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须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护装置; (五)配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经商场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设备; (七)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八)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
第十二条 商场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商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用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 第十三条 商场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需动用明火的,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用火前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
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商场的配电室、木工室、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商场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七条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商场,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下达的《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如期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对商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可并处2000元以下。
给你个范文做参考. 一、制度目的:规范公司的保安管理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保安 三、制度内容: 1、保安的主要工作范围: 1.1、全厂的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宣传、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定期演习、消防定期检查、消防事件处理、消防设备检查。
1.2、全厂的安全防范:机器、设备、车辆、材料等的防盗、防破坏,各级领导及员工的人身安全,各种内盗、外盗、联合盗的防范。 1.3、在厂长、总经理的直接指挥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1.4、日常训练、出入登记、过磅监督以及相关厂规、厂纪的监督与处罚。 1.5、每星期一、三、五体能训练,二、四、六安全理论学习,每次体能训练和学习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
1.6、其他诸如生产协助、临时勤务等。 2、保安上班时间的形象要求: 2.1、着装整洁、规范。
上衣衣扣不得随意解开,夏装上衣必须按要求插入裤中。 2.2、上班时间必须穿黑色皮鞋。
2.3、总经理、厂长出入厂门,值班室保安必须在值班室门口排列整齐,敬礼欢迎或放行。 2.4、对来访客户或客人要礼貌用语、言简意赅、不亢不卑。
3、保安人员编制及排班: 3.1、所有保安必须在厂内食宿,需要外出在外留宿者必须先行请假。 3.2、公司保安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保安员若干名。
3.3、保安员受保安队长领导,保安队长不在时,由副队长代行队长职责,保安队长直接对厂长汇报工作。 3.4、保安上班采用三班轮值制,每班8个小时,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7:00,每班至少2人,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与上一班进行交接。
3.5、倒班每10天一次,倒班次序为早转晚,中转早,晚转中。 3.6、保安队长要随时检查、监督保安员的工作和厂内外安全防范情况。
4、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并严格按照厂规厂纪的要求对违反厂规厂纪的员工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处罚。 4.1、考勤监督:保安员必须在早上7:30~8:00,12:00~12:30,13:00~13:30,17:30~18:00对员工考勤进行监督,对帮他人代打卡者、考勤作弊者进行处罚。
4.2、就餐监督:保安员必须在就餐时间对公司员工就餐情况进行监督,配合食堂对浪费食物者进行处罚。 4.3、行为监督:对厂区内不符合厂规厂纪的行为进行处罚。
4.4、车间办公室监督:对车间、办公室内不符合厂规厂纪的行为进行处罚。 5、出入登记:公司对出入工厂的人、车、物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所有出入人、车、物的时间由保安员据实填写。
任何拒绝登记的,保安员有权拒绝其出入。 5.1、人员登记:任何出入工厂大门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员工都必须自觉履行出入登记手续。
本公司员工出入大门只须签名,同时将厂牌压在保安值班室。外来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厂牌),亲自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同时将有效证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领取《临时出入证》,离厂时,拿《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的有效证件。 5.2、车辆及货物登记:出入工厂大门的车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所有车辆的车牌号由保安员据实填写。 5.2.1、外部小车或客车:须由车辆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厂牌),亲自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随车人员数量、姓名(根据情况)等。
同时将有效证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领取《临时出入证》,离厂时,拿《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的有效证件。 5.2.2、外部货车:须由车辆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或厂牌),亲自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随车人员数量和姓名(根据情况)、随车货物名称和数量等。
同时将有效证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领取《临时出入证》,离厂时,拿《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的有效证件。 5.2.3、内部小车或客车:由保安员车填写随车人员数量、姓名(根据情况)等。
5.2.4、内部货车:由保安员车填写随车人员数量和姓名、随车货物名称和数量等。 5.3、《出入登记》分两本,分为单日登记、双日登记,每日《出入登记》必须在次日8:30前交厂长处,同时将前日《出入登记》领走。
6、突发情况紧急集合:在公司出现紧急情况时,由厂长吹号执行紧急集合,所有保安和组长及组长以上干部必须在10分钟内在工厂停车场紧急集合,保安员须维持好秩序,由厂长确定后续事宜。 7、每日的放行条、处罚单必须在次日8:30前交厂长处。
保安队长每周一早上12:00前将上周工作总结交给厂长,每月一号早上12:00前将上月工作总结交给厂长。 8、定时巡逻:保安员须每隔30分钟在车间周围、车间内部、办公室、工厂周围进行巡逻和巡查,对可疑情况和处罚情况进行记录。
安全问题对于商场员工非常重要。着重掌握以下内容:
1、消防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如何报警:知晓内容报警电话,并会报警:报警要点:着的什么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电话、地点。
3、会使用消防栓:知道距离自己货区最近的消防器材位置、会使用灭火器材。
4、会疏散自救,会扑灭初期火灾。熟悉店内的疏散路线。
5、营业中安全事项:电闸箱附近不能存放任何物品;安全灯距:50CM;不代客存包、看物;随时提醒顾客携带自己的物品;卷帘门下不放花车、安全门前不准存放任何物品;白天随手锁库房门,闭店时打开;闭店前倾倒垃圾、关好窗户等。
特别是面对一些小偷而可以自己单独上的时候。
再次,在人际关系层面上,要和自己的领导,同事搞好关系。特别是团队合作。
如果是银行珠宝店什么的,要知道怎么通过互相配合对付大型抢劫犯团伙。 最后,在思维层面上,临机应变能力相当重要。
特别是在与小偷,抢劫犯等不法分子周旋的时候。保安员是一个负责商场安全的工作。
首先,在知识层面上,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看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比如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如果帮助商场购物者紧急离开等。
其次,在技能层面上,要有一定的格斗技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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