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公共汽车或者是地铁,如果没有座位,可尽量背靠车体而站,稍微观察下周围人的情况,避免被盗。
2、如果背了双肩背上车,而且站在车体中间,防止被盗的办法除了保持警惕,留心观察周围人的情况外,可以借车体的运动身体做定时的摆动。这样如果小偷从后面碰你的包你会察觉到,而且做的也比较自然,比经常回头要好的多。
3、消费要发票。看清楚盖的章是否就是他们的章,如果不是,你有权利要求其更换。
这样便于之后的维权。 4、到培训机构学习,不要光看其规模,要亲自检验其办学资格,或者授权,还要看公司的营业执照。
5、饭店吃饭发现饭菜里有异物,不要太激动,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如果手边有相机或者手机带拍照功能的,要先拍一张清楚的特写。
然后叫经理来处理。特别要提到的是,一般饭店都会愿意重新给你上一盘新的,这时候不要让他们把有异物的那盘拿走,就放在你那里,让他们去重新做了端上来。
一方面防止他们回去把异物拿出来就再给你原菜端上来。二是防止他们变卦,你一点证据没有。
6、旅途中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信任别人。特别是不要轻易吃别人的东西,喝别人给的饮料!!自己的饮料瓶口要做记号!!出去上洗手间回来要查看记号是否给动过!!我一个好朋友有过教训。
被迷晕了醒来什么都不见!就是车上自己的饮料里被下了药!! 7、买东西的时候,自己的大额钞票如果在别人手里过了一边又回到自己手上,就要小心一点了,是不是被掉了包,换成假钞了! 8、到陌生的地方银行提取现金,出来以后尽量打车走。我一个香港朋友吃过亏,在深圳华侨城附近取了6千多,出了门被跟上,被迫从卡上提走3w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应急事件处理 (1) 突发事件急救。
①热水烫伤立即用冷水冲患处使之冷却,并脱去患处的衣服。 ②高处坠落,要立即使坠落者平静躺下;如有外伤,可用清水或药皂清洗伤口,用纱布包扎。
③脱臼:让伤者保持舒服的姿势,用冷水敷患处,绝不能热敷。 ④中暑:迅速将中暑者移到通风凉爽处,解开上衣,用凉水擦头或用酒精擦身,中暑的让其多饮凉水,伴以十滴水等解暑药。
⑤食物中毒:找救护车的同时,给患者灌服温水、盐水或牛奶;用手指等物品伸进患者嘴中刺激咽喉使其呕吐。 ⑥飞来物击中眼睛;用干净水冲洗眼睛,不要用手探,如果眼睛出血,可轻敷纱布,再加上一层冷湿布,用绷带缠好。
(2) 居家灭火法: 1、迅速拔打火警电话 119,讲清地点,去路口等候消防车。 2、用面盆、水桶等器皿传水灭火,能找到消防拴更好。
3、个别物品着火,要赶紧把着火物搬到室外灭火。 4、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关掉电源。
5、家用电器着火,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窒息灭火,如仍未熄灭,再用水浇。 6、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窒息灭火时、人要站在电视机侧后以防显像管爆裂伤人。
7、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被褥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 8、救火时门窗要开的慢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和火焰突然窜出伤人。
9、将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或液化气罐及时疏散到安全地点。 家庭生活: (1)家庭所用电器的总功率必须小于进户线的总功率,防止因线路超负荷引起短路造成火灾。
(2)外出家中无人时,必须将所有电源断开,避免因电器长时间通电发热引起火灾。 (3)使用液化气时,现场必须有人监护,防止因刮风或液(安全急救网)体将火扑灭,造成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
(4)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5)不要轻易将陌生人带入家中,以防万一。
社会公约: (1)外出上街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便横穿马路或闯红灯,一定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2)乘坐车辆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乘坐汽车的安全状况,尽量不要乘坐个体私人车辆,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3)因天气变化防碍交通时,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 (4)放学后应及时回家,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人或。
一、要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他(她)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 三、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
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 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 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产生。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六、教育孩子一但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如何防止烫伤? 烫伤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故。
在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是被热水、热油等烫伤。如何防止烫伤呢? 1.从炉火上移动开水壶、热油锅时,应该戴上手套用布衬垫,防止直接烫伤;端下的开水壶、热油锅要放在人不易碰到的地方。
2.家长在炒菜、煎炸食品时,不要在周围玩耍、打扰,以防被溅出的热油烫伤;年龄较大的同学在学习做菜时,注意力要集中,不要把水滴到热油中,否则热油遇水会飞溅起来,把人烫伤。 3.油是易燃的,在高温下会燃烧,做菜时要防止油温过高而起火。
万一锅中的油起火,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该尽快用锅盖盖在锅上,并且将油锅迅速从炉火上移开或者熄灭炉火。 4.家里的电熨斗、电暖器等发热的器具会使人烫伤,在使用中应当特别小心,尤其不要随便去触摸。
如何安全用电?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如何安全使用电器? 如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熨斗、吹风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地进人了家庭。使用家用电器,除了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家用电器用途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有的比较复杂。
一般的家用电器应当在家长的指导下学习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电器则不要自己独自使用。 2.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3.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同时,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烫伤。 4.要避免在潮湿的环境(如浴室)下使用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5.电风扇的扇叶、洗衣机的脱水筒等在工作时是高速旋转的,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品去触摸,以防止受伤。 6.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防止遭受雷击。
7.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 8.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在居室内活动应怎样注意安全? 在家中居室内活动,还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小事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危险。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l.防磕碰。
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比较狭小,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
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
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
居室的房门、窗户,家具的柜门、抽屉等在开关时容易掩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5.防火灾。
居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居室内随便玩火,更不能在居室内燃放爆竹。
6.防意外防害。改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床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烫伤了怎么办? 生活中发生烫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l.对只有轻微红肿的轻度烫伤,可以用冷水反复冲洗,再涂些清凉油就行了。 2.烫伤部位已经起小水泡的,不要弄破它,可以在水泡周围涂擦酒精,用干净的纱布包扎。
3.烫伤比较严重的,应当及时送医院进行诊治。 4.烫伤面积较大的,应尽快脱去衣裤、鞋袜,但不能强行撕脱,必要时应将衣物剪开;烫伤后,要特别注意烫伤部位的清洁,不能随意涂擦外用药品或代用品,防止受到感染,给医院的治疗增加困难。
正确的方法是脱去患者的衣物后,用洁净的毛巾或床单进行包裹。 受了外伤怎么办? 受了外伤,比较严重的,需要送医院诊治。
比较轻微的,可以按照下述方法来处理: 1.出现伤口并且出血的,需要清洗伤口并擦涂消毒、消炎的外用药,如消炎粉、红药水、创可贴等。此外还要注意:保持伤口局部的温暖干燥;可多吃鸡蛋、瘦肉、豆类、乳类等蛋白质含量多的食品;适当服用维生素C或多吃些新鲜蔬菜和水果;合理换药,保持清洁。
这样做,有利于伤口的痊愈。 2.肌肉、关节、韧带等扭伤的,不能立即按摩或热敷,以免加重皮下出血,加剧肿胀。
应当立即停止活动,使受伤部位充分休息,并且冷敷或用冷。
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二) 定期对车辆的车门手动开关、灭火器、安全逃生锤等应 急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三) 定期对车辆电气线路进行检测,避免电气线路发热过度 导致自燃;(四) 定期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知识、逃生技能培训和应急演 练,提高司乘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车上安全设施、保护乘客安全 疏散的能力;(五) 公共交通车辆发生火灾危险时,司乘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乘客疏散。
禁止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全的公共交通车辆上路载客。禁止在 公共交通车辆上非法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
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4、骑自行车安全知识 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
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受伤人数居第一,伤亡人数居第二。
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 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 5、乘坐公共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
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小学生安全知识歌 小朋友,仔细听,安全常识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师才放心. 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车辆靠近早避身,举手行礼表深情. 拐弯处,莫急跑,以防对方来撞倒,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墙壁不碰钉. 细小物,注意玩,千万别往口中含,一旦下肚有麻烦,快找医生莫拖延. 饥饿时,嘴莫谗,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嚼慢咽成习惯,这样身体才康健. 照明电,不要玩,千万不能摸电线,电线处处有危险,用电常识记心间. 遇火灾,119,火警电话记心头,速离险境求援助,生命安全是关键. 家来人,不认识,接待不可太随便,哄你出门找爹妈,他就趁机来做案. 闪电亮,雷声鸣,自然现象不虚惊,高墙大树不靠近,导体抛开地下蹲. 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机智灵巧去周旋,歹徒被擒快人心. 接热水,要小心,壶倒瓶翻烫坏身,误时花钱且哀痛,医好皮肤不匀称. 大热天,走远程,切记莫把生水喝,肚子痛来头发昏,途中哪里找医生. 青少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烧了房子烧了山,一不小心要坐监. 冬天冷,要取暖,火区电器要检点,乱七八糟遍地摆,出了火灾后悔晚. 药醋瓶,要收好,千万不能乱了套,老人小孩分不清,误食会把命丧掉. 不打架,不骂人,文明礼貌树新人,德智体美全发展,人人争当接班人. 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误青春,黄色书碟更莫看,不会分析会受骗.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入保险. 倡保险,促平安,安全知识记心间,园丁精心勤浇灌,安全硕果分外甜. 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外享平安 小学生怎样防止火灾发生 1、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3、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4、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5、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7、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8、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
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
几乎每一天,都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的是轻伤,大的是多人伤亡,每当想到这里,我就十分紧张,真害怕第二天遇到车祸的就是我。 其实,交通事故也未必都是行人造成。
有的是因为司机野蛮造成的,比如说前一阵《齐鲁晚报》上刊登的“宝马撞人案”,“宝马”的主人实在是野蛮,人家不注意把葱挂在你的车头镜上,又不是故意的,再说也没有人员受伤,并向你赔礼道歉了,你干吗杀人灭口?就算人家弄得有人伤亡,也不该报复,应该让法律来处理才对。 有的是因为司机酒后驾车,因神志不清导致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的司机叔叔阿姨们,希望您少喝酒,酒后一定不要逞能,要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回家,避免交通事故给您带来麻烦。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指南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校园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教学仪器多、科研设备价值昂贵、用电量大,各类试验、实习项目和易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影响大、损失大,直接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而,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始终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项预防工作的首位。预防校园火灾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是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可或缺的一课。
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便于同学们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我们编辑了这本《中学生消防安全常识》。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火灾基本常识、灭火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和火场逃生知识、消防知识问答等,并收集了校园火灾案例、消防安全知识竞赛试题等方面的内容。
其目的是让中学生通过学习这本读物,了解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特点,掌握灭火、疏散、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校园火灾。同时,也为广大学生和中学生义务消防队提供了学习、宣传资料。
我们期望,通过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使广大同学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同学们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还有的交通事故确实是行人造成的,主要是行人不注意交通安全所造成的。
有的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前人发明红绿灯是有原因的,不要怕麻烦,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用完了就没有下一次了,在红灯没有灭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有的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甩掉别人的帽子,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 也有的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请大家不怕麻烦绕过护栏吧! 红绿灯 交叉路口红绿灯,指挥交通显神通; 绿灯亮了放心走,红灯亮了别抢行; 黄灯亮了要注意,人人遵守红绿灯。
上学校 小学生,起得早,交通小队排得好; 过马路,走横道,交通安全要记牢; 听指挥,别乱跑,平平安安到学校。 交通安全真重要 交通安全真重要,人民生活离不了。
保障安全有措施,交通法规要记牢。 大马路上车潮涌,警察指挥要服从。
红绿黄灯是命令,标志标线要看清。 交通规则要记牢 小朋友,你别跑, 站稳脚步把灯瞧。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准备好, 过路应走斑马线,交通规则要记牢。 遵守交通规则 民警叔叔顶呱呱, 全心。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五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八条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 (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两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四)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五)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
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二条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 (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第十三条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第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五条 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 未按前款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六条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四)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第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违反规定上下车的乘车人处一百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第十九条 有乘客站立的城市公交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但进入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高速公路行驶的除外。 第二十条 因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造成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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