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1) 生产运行管理。
1) 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2) 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
3) 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实施记录。4) 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情况。
(2) 人员安全培训。 1) 是否安排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 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 尾矿筑埂。
1) 有足够的安全超出高度。2) 有足够的沉积干滩长度。
3) 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 (4) 防洪度汛。
防洪度汛主要措施准备工作情况、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情况、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起实施有效监控。(5) 其他情况。
1) 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2) 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有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情况。
尾矿库的任何事故都不是突然爆发的,而是由隐患逐渐发展扩大,最终导致事故形成。
巡查工作就是从不正常现象的蛛丝马迹上及时发现隐患,以便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因此,尾矿库应建立巡检制度,规定巡检工作的内容、办法和时间等。
(1) 对尾矿顼进行日常检查和观测,主要内容和项目有:堆积边坡、坝体位移、沉陷、裂缝、塌滑、浸润线溢出、渗漏水、项坡冲刷等是否存在异常。 (2) 库内水位的检查。
应按现水位和沉积坡度复核其在最高洪水位情况下坝顶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⑶检查库区排洪设施、排洪能力的结构完好性;检查排水井、排水管涵、隧洞、截洪沟、溢洪道等是否完好,有无龄堵,排水井、斜槽盖板的封堵方式、材料、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启闭设备有无锈蚀,是否灵活可靠,下游泄流区有无障碍物妨害行洪等。
(4) 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活动和情况。如库区周围的违章施工、违章建筑、山体滑坡、违章采掘爆破活动、放牧开垦等。
(5) 检查交通道路是否畅通,通讯、照明系统是否完好有效。防讯物资、器材和工具是否完好、齐备。
岗位人员是否到位,管理制度与细则是否完善并行之有效等。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巡查工作仅是日常的巡查内容。
汛期尚应根据气象预报加强检查,并做好预警工作。汛前、汛后、暴雨期、地震后等应对尾矿库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必要时应请主管部门派人参与共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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