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涵洞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 通标志。
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 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 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 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 业人员须系安全带。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 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
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 配合。
(1)公路桥梁、涵洞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
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2)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3)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 (4)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
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公路养护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二、预防机制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农村公路、桥梁突发性垮塌,公路水毁,雪灾道路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堵塞事件。
各村、各路段养护人员在恶劣天气发生时,要负责巡查日常养护管理预防机制工作完成情况,对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采取必要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镇公路管理站。 三、应急处理预案 1.公路养护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需及时启动。
公路养护突发事件处理领导组组织召开事件应急处理现场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布置和采取必要应急施,并报区交通运输局。 2.迅速组织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做好相关的指挥交通和现场服务,并加入现场抢险救灾。
3.按照公路养护突发事件处理领导组确定的公路抢修处理方案,立即组织人力、机械等进行抢修,最短时间恢复交通。 四、责任追究 对有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职责致使人民财产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和直接领导者的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8号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7月1日经第11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二○○三年十月十日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确保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充分发挥城市桥梁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的,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以及高架道路(包括轻轨高架部分)。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负责对其所有的或者受托管理的城市桥梁进行检测和养护维修。
第五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六条 城市桥梁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施划有效交通标志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 城市桥梁质量保修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政府投资(含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其养护维修由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管理人负责。 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养护维修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养护维修。
经营期满后,按照设计荷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检测评估确认合格后,方可交还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其养护维修由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管理人负责。
第九条 单位自建的用于专业用途的桥梁,由自建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十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费用由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依据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参照城市道路养护工程估算定额指标等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计划定期对城市桥梁养护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等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桥梁的具体技术特点、结构安全条件等情况,确定城市桥梁的施工控制范围。
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城市桥梁的产权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经常检查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城市桥梁发生损伤。
第十六条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后,方可通行。 第十七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在城市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的,应当出具相应的风载、荷载实验报告以及原设计单位的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制定所负责管理的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确定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特殊检测是指当城市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第二十一条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进行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桥梁的技术等级。 第二十三条 。
第1 1.1桥梁养护概述 1.2桥梁组与类 1.3桥梁养护工作内容 第2 2.1桥梁检查 2.2桥梁技术状况评定 2.3结构检查 2.4结构关键部位相位移监测 2.5桥梁构件退化检测 2.6钢筋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2.7结构裂缝检测 2.8桥梁结构评估 第3 3.1桥面铺装及桥面系养护维修 3.2部结构养护维修 3.3支座养护维修 3.4部结构养护维修 3.5其维修 3.6养护技术措施 第4 4.1吊杆、拉索养护 4.2斜拉桥养护 4.3钢系梁养护 4.4拱结构相关养护 4.5隔音屏施工养护 4.6涂装施工养护 4.7绿化养护 4.8机电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养护 4.9电梯设施养护 4.10其设施养护 4.11案例44 第5 5.1概述 5.2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 5.3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板桥 5.4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 5.5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及悬臂梁桥 5.6预应力混凝土T形刚构桥 5.7钢筋混凝土板拱、肋拱及箱形拱桥 5.8、承式拱桥 5.9钢筋混凝土刚架拱桥 5.10圬工拱桥 5.11钢—混凝土组合梁桥 5.12斜拉桥 5.13悬索桥92 第6 6.1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6.2交通安全作业 6.3用电安全措施 6.4安全产操作规程 6.5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6.6绿化养护安全文明施工 6.7桥梁检查作业安全 第7 7.1总则 7.2预防预警机制 7.3应中国处置 7.4期处置 7.5应中国保障 7.6监督管理 第8 8.1紧中国情况疏散联络处置程序 8.2交通事故抢险应中国处置案 8.3桥梁爆炸、火灾应中国处置案 8.4雾应中国处置案 8.5暴雨、台风应中国处置案 8.6防冻抗雪应中国处置案 8.7抗震救灾应中国处置案 8.8防雷设施应中国处置案 8.9撞击桥梁应中国处置案 8.10船撞击桥梁应中国处置案 8.11其处置。
第1 1.1桥梁养护概述 1.2桥梁的组成与分类 1.3桥梁养护工作的内容 第2 2.1桥梁检查 2.2桥梁技术状况评定 2.3结构检查 2.4结构关键部位相对位移的监测 2.5桥梁构件退化检测方法 2.6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2.7结构裂缝检测 2.8桥梁结构评估方法 第3 3.1桥面铺装及桥面系养护维修 3.2上部结构养护维修 3.3支座养护维修 3.4下部结构的养护维修 3.5其他维修 3.6养护技术措施 第4 4.1吊杆、拉索养护 4.2斜拉桥的养护 4.3钢系梁的养护 4.4拱结构相关养护 4.5隔音屏施工养护 4.6涂装施工养护 4.7绿化养护 4.8机电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养护 4.9电梯设施养护 4.10其他设施养护 4.11案例44 第5 5.1概述 5.2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 5.3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板桥 5.4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 5.5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及悬臂梁桥 5.6预应力混凝土T形刚构桥 5.7钢筋混凝土板拱、肋拱及箱形拱桥 5.8中、下承式拱桥 5.9钢筋混凝土刚架拱桥 5.10圬工拱桥 5.11钢—混凝土组合梁桥 5.12斜拉桥 5.13悬索桥92 第6 6.1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6.2交通安全作业 6.3用电安全措施 6.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5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6.6绿化养护安全文明施工 6.7桥梁检查作业安全 第7 7.1总则 7.2预防预警机制 7.3应急处置 7.4后期处置 7.5应急保障 7.6监督管理 第8 8.1紧急情况疏散和联络处置程序 8.2交通事故抢险应急处置方案 8.3桥梁爆炸、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8.4雾天应急处置方案 8.5暴雨、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8.6防冻抗雪应急处置方案 8.7抗震救灾应急处置方案 8.8防雷设施应急处置方案 8.9撞击桥梁应急处置方案 8.10船只撞击桥梁应急处置方案 8.11其他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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