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根据上述规定,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对学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包括本法、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和交通规则等;二是,驾驶技能培训,包括机动车驾驶的有关知识,如异常气候、复杂道路、危险情况时的安全驾驶和处置知识,简单的伤员急救和危险物品运输知识,车辆的总体构造、主要装置的作用,车辆日常检查、保养、使用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方法、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等;和实际驾驶车辆的能力,如机动车的操作方法,以及观察、判断、预见交通状况,综合控制车辆的能力等。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培训质量,直接关系到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
如果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大量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就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的事故隐患,危害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并确保培训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
你好。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
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
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大人篇:我们五桥小学校门口的道路是百安坝一条交通主干道。公交车、轿车、摩托、自行车等各种车辆来往十分频繁。
面对这种情况,学校认为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非常必要。通过多年来安全教育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联系着千家万户,保护师生的安全健康,是家庭幸福、社会安定的保证,因此我们认为从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大小结合宣传到位几年来学校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大型活动,进行了以《珍爱生命,争做文明交通小公民》、《骑车安全,永记心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好市民》等为主题的交通法规教育。学校利用宣传板举办了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图片展”,图片中触目惊心的交通惨祸,给师生的心灵以极大的震撼,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交通法规教育。
许多同学表示,今后一定要自觉增强交通法规意识,珍爱生命,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小公民。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是对在校学生进行交通法规、自我保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引导小学生学习《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学校还利用少先队活动时间,在班级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班会活动,以《珍爱生命,争做文明交通小公民》、《骑车安全,永记心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好市民》等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书画、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交通指挥手势培训等,通过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
二、警校共建体验到位从2005年学校就与县交警大队建立了警校共建关系,聘请交警大队指导员为校外辅导员,开展了“警校手拉手,共铺教育路”等系列活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了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都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
定期聘请交警来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讲座上,交警重点对学生们讲解了行人交通安全常识、骑自行车交通安全常识、乘车人交通安全常识及相关案例。
进行交警指挥手势培训,宣传交通法规,开展书画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大增强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大队的干警们还在校门外马路边专门为学校设立了交通标志牌、划出人行横道线。
交通安全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了每一名小学生的脑海里。学校还购买了几十箱矿泉水去慰问交警叔叔,并组织学生在暑假期间到交通要道上跟交警叔叔学习指挥手势,让他们亲身体验站在烈日下交警叔叔的艰苦工作,以及他们工作的重要性。
通过活动使学生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三、家校结合措施到位五桥小学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
学校为每个教师设立安全工作岗位;指导学生在课间开展文明活动;每周三利用晨会课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知识征文活动;学校从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安排指定教师护送放学路队;学校领导每天中午放学时亲自站在门口指挥、疏导。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家庭和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活动,开展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好市民——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家长对照自己的行为并签好意见,学生监督自己家长和亲戚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有。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1. 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 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 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5. 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6.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7. 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8. 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9. 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0. 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二、交通安全类
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 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
你好。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毕竟,命大于天! 大人篇:我们五桥小学校门口的道路是百安坝一条交通主干道。公交车、轿车、摩托、自行车等各种车辆来往十分频繁。面对这种情况,学校认为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非常必要。通过多年来安全教育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联系着千家万户,保护师生的安全健康,是家庭幸福、社会安定的保证,因此我们认为从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有着深远的意义。一、大小结合宣传到位几年来学校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大型活动,进行了以《珍爱生命,争做文明交通小公民》、《骑车安全,永记心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好市民》等为主题的交通法规教育。学校利用宣传板举办了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图片展”,图片中触目惊心的交通惨祸,给师生的心灵以极大的震撼,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交通法规教育。许多同学表示,今后一定要自觉增强交通法规意识,珍爱生命,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小公民。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是对在校学生进行交通法规、自我保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引导小学生学习《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学校还利用少先队活动时间,在班级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班会活动,以《珍爱生命,争做文明交通小公民》、《骑车安全,永记心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好市民》等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书画、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交通指挥手势培训等,通过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二、警校共建体验到位从2005年学校就与县交警大队建立了警校共建关系,聘请交警大队指导员为校外辅导员,开展了“警校手拉手,共铺教育路”等系列活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了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都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定期聘请交警来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讲座上,交警重点对学生们讲解了行人交通安全常识、骑自行车交通安全常识、乘车人交通安全常识及相关案例。进行交警指挥手势培训,宣传交通法规,开展书画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大增强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大队的干警们还在校门外马路边专门为学校设立了交通标志牌、划出人行横道线。交通安全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了每一名小学生的脑海里。学校还购买了几十箱矿泉水去慰问交警叔叔,并组织学生在暑假期间到交通要道上跟交警叔叔学习指挥手势,让他们亲身体验站在烈日下交警叔叔的艰苦工作,以及他们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活动使学生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三、家校结合措施到位五桥小学在
生安全知识问卷:
一、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正在教室上课应该怎样避震?(10分)
答:如果你在教室里,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蹲到各自的课桌下。地震一停,迅速有秩序撤离,撤离时千万不要拥挤。
二、当地震发生时,如果我们在家里应该选择什么位置避震最好?(10分)
答:如果你在室内,应就近躲到坚实的家具下,如写字台、结实的床、农村土炕的炕沿下,也可躲到墙角或管道多、整体性好的小跨度卫生间和厨房等处。注意不要躲到外墙窗下、电梯间,更不要跳楼,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三、面对火灾时我们该如何逃生自救?(10分)
答: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拴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四、在道路上行走时应注意什么?(10分)
答: 1.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路边行走。2.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3.遵守交通信号,红灯停,绿灯行。4.不钻(跨)越交通隔离设施。5.不在汽车临近时或车辆前后横穿马路,不在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6.不在马路上追逐猛跑、嬉戏、打闹、游戏,不要边走路边看书。7.夜间步行要尽量选择穿戴浅颜色的衣帽和在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马路。
五、中小学生游泳四不要。(10分)
答:1、没有家长带领,小孩子不能偷偷地结伴去游泳;2、不能去不知水情、地方很偏僻的小河、池塘里游泳。3、为预防抽筋,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用水淋湿身体的各个部分,不能马上下水;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嬉戏玩闹,在没有大人及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能逞能比赛。(10分)
六、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应该选择哪种方法救人?(10分)
答: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大声呼救请成人过来营救,第二要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营救。第三就是溺水者不要慌乱,尽量让嘴和鼻子露出水面保持呼吸等待救援。
家长安全知识问卷:
一、如果家用电器着火是否可用水灭火?我们应该教孩子怎么办?(10分)
答:家用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扑灭家用电器发生的火灾方法是:首先立刻切断电源,拉闸要带上绝缘手套,人要离远些,避免切断电源时的电弧喷射烧伤脸部。用电工钳或干燥木柄斧子切断电源时,应将电源的相线、地线一根一根的分别切断,否则会引起短路,造成更大的灾难。扑救火灾时,要关闭门窗,防止风吹助燃。要立即用干燥的棉被、棉衣盖住火苗。切不可用水和灭火器喷淋电器设备的方法扑救,因为高温电器突然遇水冷却会爆炸伤人。火扑灭后,必须及时打开门窗通气。
二、我们该如何教孩子辨别天然气是否泄漏?如果家中出现天然气泄漏让孩子应该怎么办?(10分)
答:1.检查燃气管道和炉具,用抹布沾上肥皂水沿管道涂抹一遍,重点是各个接口,如燃气泄露会出现气泡,平时在煮饭时如有燃气泄露会有一股很浓的味道。 2. 燃气泄露处置办法: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现场千万不要打或接电话,用毛巾沾水捂住鼻子和嘴,马上打开窗通风,如现场允许尽快关掉阀门和电源,如有明火:关掉电源和厨房门,直接拨打119救援。
三、如果父母不在家,有陌生人敲门您的孩子会怎么办?孩子的做法对吗?(10分)
答:不要让陌生人进屋。
四、家长应该如何教育孩子安全横过马路?(10分)
答: 教育孩子应文明过马路:1.站队过马路;2.要走人行横道;3.要走地下通道;4.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5.不要跨越护栏;6.不要追、扒、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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