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25米以上,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2、承办宴席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4、需加热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并注意防尘、防蝇;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杜绝假劣食品的出现。要在正规场所购买食品原料,不要因为贪图便宜与方便,就购买“三无”食品。同时,在采购食品原料时一定要按规定索要发票。
6、就餐人员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告当地行政村(社区)或市场监督协管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一是及早安排,提前部署。
在省局《关于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第一时间将《指导意见》转发,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并按照职责做好准备工作,为《指导意见》的正式实施打下基础。 二是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要求各县区局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农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的建档工作。家庭宴席举办者、厨师和各监管责任主体各自其责,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农村自办宴席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管理,分类培训。要求各地对辖区农村自办宴席厨师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同时对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培训: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督促其进行健康体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签订《亳州市农村(社区)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五是做好服务,抓好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以及发放《亳州市农村(社区)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要求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同时,利用农村举办家庭宴席的时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月12日上午,县药监局在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农村聚餐厨师培训班,对全县各农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培训。
县药监局局长邱积权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他希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认识,在农村聚餐中,要做到购进原料必须安全,加工环境要保持清洁,做到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加工的食品群众吃得安全。
整个培训班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卫生要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厨师工作要求各个方面指出了食品传染的途径,食物中毒的特点食品存放的卫生要求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等相关知识,培训班面对面传授给农村厨师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厨师们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深受农村厨师们的一致好评。
一是及早安排,提前部署。在省局《关于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第一时间将《指导意见》转发,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并按照职责做好准备工作,为《指导意见》的正式实施打下基础。
二是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要求各县区局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农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的建档工作。家庭宴席举办者、厨师和各监管责任主体各自其责,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农村自办宴席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管理,分类培训。要求各地对辖区农村自办宴席厨师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同时对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培训: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督促其进行健康体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签订《亳州市农村(社区)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五是做好服务,抓好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以及发放《亳州市农村(社区)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要求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利用农村举办家庭宴席的时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周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周口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相关规定。
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通知要求,凡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前一天,将就餐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填写登记表;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以下的,村信息员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由乡镇或街道办派专人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由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派监督员现场指导。
陕西省食药监局出台《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自11月1日起,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并对乡村厨师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
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谱等。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做好相关登记,并与聚餐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就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卫生条件较差或设施设备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甘肃省食药监局2013年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原则上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由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村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乡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备案。
意见规定: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自办宴席,原则上由村餐饮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可报告乡镇监管单位及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原则上由乡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指导,必要时可报告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福建省食药监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备案,100人以上的食品要留样48小时,即日起实施。
按照规定,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要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2014年磐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磐安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必须进行申报备案。 根据要求,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在活动举办前3日将承办厨师、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报告给本村食品安全责任网格管理员,并填写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则有义务在聚餐活动举办前1~2天做好现场审查指导工作。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还将由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会同镇乡食品安全监管员一起到现场审查指导,审查的重点包括饮用水是否达到卫生要求;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规范;聚餐加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承办聚餐厨师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有禁止采购的食品等。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11年出台新规,推行农村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报告制度,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必须提前向本村村委会报告备案,村委会必须做好备案登记,并加强对农村厨师的管理,提高农村餐饮安全水平。 意见要求,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报告备案制度。
农村群体性聚餐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婚嫁、喜庆、丧事等各种红白喜事宴席,就餐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
对已报告的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者应与本村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月19日,长沙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举办者对100人以上集体聚餐进行申报备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赶赴农村集体聚餐场所现场指导。
长沙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夏秋季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和产生毒素,是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的易发、高发季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管理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是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县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认识不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致使宴席操办时,食品加工条件简陋,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等环节把关不严,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各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监管,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
农村自办酒席应注意什么? 农民红白喜事,生子嫁女时多要自办酒席。
近年来自办酒席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应引起高度重视。如上海统计,2004年上海市农村自办酒席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有10起,占全市发生食物中毒总起数的27。
7%。中毒人数207人,占全市食物中毒总人数的16。
1%。2006年8月17日中午,吉林市大口钦镇一村民家举行婚宴,当晚,参加婚宴的120名宾客先后出现恶心、呕吐、发热、腹痛等症状,陆续被送到医院救治后痊愈。
甘肃省对2001年至2006年6月发生的食物中毒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5年半时间共发生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135起,中毒3073人,死亡39人,大多数起因于农村家宴卫生条件差,加工环节不符合卫生要求。 农村自办酒席食物中毒严重威胁农民健康,绝不可忽视。
为避免发生食物中毒,要求自家办酒席时要严格作到: (1)自办酒席前要先到有关部门备案(预防保健科,食品协管员),以便能够得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 (2)事先要检查水源,井水要消毒,并作好水源地防护。
(3)要到正规农贸市场购买食品,不买腐败变质食品,购买食品时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要发票。 (4)加工食品的人员应有健康证明,并在近三天内没有患过任何传染性疾病。
(5)生熟食品要分别加工、存放;加工生、熟食品时要分别洗手,防止交叉污染。 (6)冷冻食品要彻底解冻后再使用,食品要煮熟,特别是肉要煮透,不吃半生不熟的青豆。
(7)餐具应使用专用水池(盆)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8)常温下放置超过2小时以上的熟食不能再吃。
冰箱保存的食品再吃时一定要热透。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作五个关键点
世界卫生组织(WTO)提出食品安全五大要点。
1、保持清洁;
2、生熟分开;
3、做熟;
4、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
5、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
餐饮食品制作过程主要环节:
一、要确保待加工原料的新鲜和安全,避免使用因采购或保存不当等原因不能保证安全的原料
二、是在口味和安全的选择上,必须注重安全第一,选择合适的加工方法,如热炒相对比凉绊菜更安全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物中心温度不低于70℃。
三、是全程应有避免交叉污染的意识,如在粗加工环节,需做到肉禽类与水产类及果蔬类分池洗涤,不要混用加工工具如砧板等。
四、是加工后食物或剩余食物根据其特点应注意置于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抑制有害微生物繁殖。控制加工到供应的时间在2小时内。剩余食物再加工时应注意查验其是否变质并确保充分加热。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68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