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钻工的作业,存在着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粉尘、高处坠落等岗位危险。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安全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开挖人员达到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裂痕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得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盒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杆,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钉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一、混凝土工: 1、混凝土搅拌作业: 存在着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粉尘和触电等岗位危险。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一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互保、联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搅拌机必须安置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始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筒内不得有异物,一切真诚才能开始工作。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作业时必须佩戴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7、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
2、混凝土浇筑作业: 存在着高处坠落、窒息、触电和坠物伤人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安全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
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浇灌柱、梁板砼时平台外侧应设置可靠的栏杆和上下扶梯,高度8m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2、吊斗升降应有专人指挥,漏斗下不得有人员停留,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支架。
3、使用震捣器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个控制振捣棒,一人配合控制电动机开关。 4、在进入较深的挖孔桩下灌砼时,除做好个人防护外,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绳,上下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必须使用机械通风,确保足够的氧气供给。
5、往沉井或基坑内送砼时,应设置滑槽或漏斗,并应与沉井或基坑内操作人员联系,通知躲开,方可倾倒砼。 6、发现震捣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检查修理。
7、操作振捣器人员,必须穿脚靴、戴绝缘手套,湿手严禁接触电气开关,电线不应有破皮漏电现象。 8、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设专人观察模板承压变化情况,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制定安全措施进行解决,只有当能够确保安全时方可重新开工作业。
9、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 二、风钻工: 风钻工的作业:存在着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粉尘、高处坠落等岗位危险。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安全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开挖人员达到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裂痕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得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持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盒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杆,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钉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风筒工作业操作规程1.风筒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
及时将不用或损坏的风筒回收上井,并及时修补井上下破损的风筒。2.入井必须带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速度或贯通日期等。
3.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剐、炮崩,必须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2 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勾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4.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5.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局部通风机和铁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铁风筒与胶质风筒套接处要用铁丝箍紧。
6.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7.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公司的规定执行,但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8.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9.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10.斜巷和小眼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扎要特别牢固。11.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
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更换风筒。12.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通风科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
拆除的风筒要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13.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14.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剐风筒。
15.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操作时,必须先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暂停输送机运转,以保证操作安全。16.大巷高顶操作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剐、撞,并应注意防止架空线触电伤人。
17.在风筒末端(入风口)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的风筒吊挂于钢绞线上,再对正接头接好,避免风筒弯曲、折叠堵塞风道。18.风筒急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19.风筒上井后,首先应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及耐用程度,再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处理。20.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
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钉,补钉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 毫米;为防止补钉补后翘边,补钉边应裁成斜面;补钉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粘合,补丁粘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粘好的风筒应再涂上滑石粉。对100 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21.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如果需要加长风筒时,风筒之间压边粘合的宽度一般为200 毫米。
22.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应晾晒一次。23.制作弯头及过渡节时,要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
过渡节长度不应少于2 米。24.焊接风筒圈时,要按电焊工的有关规定进行。
圈要焊牢固,并要砸平调圆。25.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26.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取用方便。27.装卸风筒时应注意安全,要防止铁丝划手、扎脚和碰伤眼睛。
28.修补风筒时应准备一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并准备一台缝纫机及修理工具。29.汽油、胶水必须存放在单独房间内,并应保持油桶严密,严禁烟火。
30.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若必须使用时,应有安全防火措施,并经有关单位批准,下班无人时应将火炉熄灭。31.风筒修理室内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做好防灭火工作,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
32.电动缝纫机的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1)电动缝纫机必须安装合格、绝缘良好,防止漏电伤人;(2)缝纫机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在熟练掌握机器性能后才能独立操作;(3)使用缝纫机前,应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转动是否灵活;(4)使用前各油眼都要适当注油,使用中要随时加油;(5)使用缝纫机时,不宜戴手套,两手距离机针必须在60 毫米以上。上下线要均匀,要掌握一定转速,防止扎手;(6)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处理,故障排除后再用;(7)修理中需拆卸机头时,注意不要丢失零件;(8)交接班时,应把机器擦净;发生故障本班处理不完时,要详细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继续处理。
33.洗风筒机的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如下:(1)要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首先要掌握操作方法;(2)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器的完好状况,然后才允许操作和合闸送电;(3)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鞋、戴绝缘手套和戴工作帽,衣服穿戴要整齐,以防触电和衣、物被卷入机器;(4)开始工作时,首先将离合手把打到控制位(即工作状态),并打紧;(5)开外壳时,应两手端平,向上推起。如果在开启外壳后,内壳位置不当,要用手摇动蜗轮装置,使内壳转动到合适位置,不得用手直接转动内壳;(6)内壳开启后,再开始加水,加水要适量,一般为整机的五分之二较为适当。
加水后将所要洗的。
普工安全教育内容:(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4)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5)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 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6)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 设备等。(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8)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9)挖、扩桩孔、挖槽(坑) 、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佩戴安 全绳、穿救生衣等)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1)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13)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 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14)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5)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街报告。未经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6)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 槽(坑)壁的稳定状况。(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到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 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箅等。
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1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等 钢筋工安全教育内容(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 在接受生产任务是,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内容。
凡没有进 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 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 作业。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4)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作业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 认检查,几点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 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6)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 气作业。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 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 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8)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9)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严禁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将长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 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 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含 2M ) ]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资物料、工具,严禁赤脚、穿拖鞋、高 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 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边、作业点、通道路口必须设 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红色警示灯。(11)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 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 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2)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的通畅、作业环境清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 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箅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
1.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2.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3.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人工具袋内。
5.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人压板空隙中。
6.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挟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cm。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7.使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8.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9.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cm。
10.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1. 全面掌握本班组内及本岗位安全消防作业特点及安全消防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2. 认真参加班前安全消防会、安全消防活动,积极参加安全消防、事故案例教育等;
3. 熟知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防火要求及正确使用;
4.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5. 作业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 消防安全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事故发生,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厂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人人关注安全,事事保障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最高领导机构。
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公司安全科是企业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在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厂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并向总经理(厂长)负责。
安环科的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三、各分厂、车间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分厂、车间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本单位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班(组)长为本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五、公司各部门对职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职责划分: 办公室安全职责: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承办公司安委会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督办事项反馈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并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生产部职责 1、安环科向总经理负责,并在生产副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和报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坚持逐日巡检制度。安监员对公司安全工作实行逐日巡回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违章行为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在生产中遇到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5、参加各种生产调度会议,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6、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年、季、月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实行月总结报告制度,每月底前要将本月(季、年)安全工作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报告。 7、组织参加事故应急救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建立事故台帐,对轻伤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伤以上事故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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