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安全是每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涵盖与前提。
由此安全显得非常重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实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难度更大,因为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一是高处作业多。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二是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强烈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三是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
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失误操作多,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五是临时员工多。
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60%-80%,有的工地高达95%。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因此,随着企业承接建筑工程业务量的增加,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显得由为重要。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
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二是施工工期太短,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因此施工企业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接项目必须考虑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
否则,一旦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来说可谓得不偿失。然而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
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根据自身实力承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这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两个重要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二、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而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发现安全隐患,知道如何处理隐患,同时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
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是要“勤快和细致”。三是要有服务的心态和谦虚态度。
服务的心态和谦虚的态度是指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乐于接受建议和批评,能让作业人员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
简单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尽量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四、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要达到的标准,如安全经费投入,文明施工目标等等,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现场安全施工起指导性作用。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必须要有针对性。
五、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建筑施工工地干活”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
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
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
具此,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
众所周知安全是每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涵盖与前提。
由此安全显得非常重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实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难度更大,因为其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一是高处作业多。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二是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强烈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三是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
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失误操作多,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五是临时员工多。
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60%-80%,有的工地高达95%。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因此,随着企业承接建筑工程业务量的增加,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显得由为重要。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
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二是施工工期太短,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因此施工企业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接项目必须考虑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
否则,一旦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来说可谓得不偿失。然而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
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根据自身实力承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这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两个重要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二、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而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发现安全隐患,知道如何处理隐患,同时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
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是要“勤快和细致”。三是要有服务的心态和谦虚态度。
服务的心态和谦虚的态度是指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乐于接受建议和批评,能让作业人员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
简单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尽量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四、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要达到的标准,如安全经费投入,文明施工目标等等,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现场安全施工起指导性作用。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必须要有针对性。
五、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建筑施工工地干活”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
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
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
具此,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太。
就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想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主体责任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氛围。坚持以“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119”消防宣传周等各类安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墙报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面向群众,面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着力提高全民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真正把安全责任意识融入社会活动的每一个角落。
坚持以生产单位为重点,深入企业加强职业危害、职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企业经营者树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原则;使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二、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那么,要真正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本人认为:首先要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
近年来,一些企业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为降低生产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大大削减安全投入,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还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型企业,根本不知或者不想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更是无从谈起;更有一些企业,当安全和利益相冲突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安全就显得尤为渺小,“安全第一”也仅仅成了一句挂在嘴边的口号。综观其实质,就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安全工作可松可紧,可有可无,无所谓,最终酿成安全事故。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关键。只有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了,才能关心和支持安全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安全经费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在思想上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才能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由被动到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转变,真正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
其次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各项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好坏,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管理。
因此,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来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向更高的层次发展。要协助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查找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等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起到安全管理人员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是提高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企业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作者,能够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并能在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因此,培养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是通过开展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老职工的日常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
二是通过岗前安全教育,让职工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及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从而使职工从心底里真真切切感受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得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安全识别和处置能力,使其在遇到险情时,能够不慌乱,沉着冷静地应对,及时的在第一时间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态的扩大,充分体现安全工作从我做起,以我为主的责任意识,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中得到进一步深化。三、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维护者,应该严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企业在实施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让企业签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书”这个形式上。
那么,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将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
一、入井须知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2113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5261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4102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二、安全乘车与行走
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1653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专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属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学习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辅导讲座
会员价:¥260.00 (货到付款,免运费)
主讲:孟燕华 王起全 规格:3DVD
出版:中国职工音像出版社
上市日期:2014年10月
本讲座声情并茂,穿插许多大会的PPT图片资料,非常方便广大学员学习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最新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主讲人:孟艳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主任、教授,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中国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特聘教授,承担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课程的授课,主讲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重大危险源辨识、职业危害辨识与职业病防治、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课程,以及安全评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和培训等。
主持人:王起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副教授,公共安全教研室副主任,北京科技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博士,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 OSHMS审核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培训教师,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专家库成员。主要从事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企业安全评价、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及安全生产标准课题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培训及OSHMS体系认证、咨询等相关安全业务。
一、《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说明
1.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
2.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
3.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总体思路
4.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核心问题
5、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亮点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2.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6.高危行业机构设置
7.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要求
8.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9.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
10.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
11.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要求
12.对建设项目的要求
13.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
14.对承包商的管理
15.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安全生产中工会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以及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
1.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2.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
2.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执行力
3.实行“黑名单”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七、《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不足之处评析
安全事故猛如虎,上月我市某区发生的楼体坍塌事故仍让我们心有余悸。
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筑工人施工安全意识和建筑安全知识的缺乏造成的。有时,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本期专刊特刊登部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供广大读者朋友学习、了解。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
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
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跳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底部四周铺18cm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在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应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六、建筑施工创伤救护知识 1.开放性创伤的处理 ①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可用生理盐水和酒精棉球,将伤口和周围皮肤上的泥沙、污物等清理干净,并用干净的纱布吸收水分及渗血,再用酒精等药物进行初步消毒。在没有消毒条件的情况下,可用清洁水冲洗伤口,最好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然后用干净的布或敷料吸干伤口。
②止血,对于出血不止的伤口,能否做到及时有效地止血,对伤员的生命安危影响极大。 ③烧伤的急救应先去除烧伤源,将伤员尽快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了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2.闭合性创伤的处理 ①较轻的闭合性创伤,如局部挫伤、皮下出血,可在受伤部位进行冷敷,以防止组织继续肿胀,减少皮下出血。 ②如发现人员从高处坠落或摔伤等意外时,不能对患者随意搬动。
③如怀疑有内伤,应尽早使伤员得到医疗处理;运送伤员时要采取卧位,小心搬运,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防止休克。 ④运送过程中如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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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某建筑公司拆卸安全网时发生坠楼事故,3人死亡。该建筑公司3名作业人员在拆除安全网之前未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安全网东侧的固定点已被破坏。
当3人踏入平网后,。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
摘要:建筑生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且多为露天、高空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不安全的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规律性差、隐患多。因此,建筑业属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我们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城市建设的同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我们施工企业的最根本的目标。但是,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我们的生命线,安全生产就是对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的最好的交待。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1-0108-02
文章从几个方面概述一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施工现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方案中必须明确的主要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课件:事故调查
如何进行事故调查?
按照《条例》和《若干意见》的要求,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安全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2.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实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参与项目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
(2)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3)认定事故的性质,明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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