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修定)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作业时存在的危险因素:触电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其它伤害三、安全注意事项1、塔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听收音机、玩手机等)。3、熟知和掌握塔机的性能,经常检查各机械部件是否正常,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对自己不能排除的要上报领导派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4、吊车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5、吊车司机在起吊时要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吊物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6、吊车司机必须熟练掌握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各种指挥信号,必须与指挥人员相互密切配合。指挥人员所发出的信号如有不明确的时候,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待明确信号后,方可继续操作。
7、塔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楚不准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8、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9、吊运任何东西时,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停止作业前必须切断操作室电源。11、有权对危险作业场所提出安全防护要求,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指令。
12、有义务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及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和建议,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事故应急程序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事发现场有关负责人接警后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先救人,后护物”的原则,开展自救工作。在组织自救时,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后续事故,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直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主要包括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及伤情、组织自救的大致情况等);直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相应的反应,同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自救程序:1、迅速检查事故现场安全状况,确认无危险因素后,立即对事故受害人进行救援。2、将事故受害人转移到安全地点。
3、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4、检查伤者伤情,根据伤者伤情,对其采取止血包扎、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
5、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赛为安全-安全培训。
原发布者:青春老男孩0908
一、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1、起重作业前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2)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5)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2、起重作业过程中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2)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3)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7)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8)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9)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3、起重作业完毕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二、起重吊装事故的预防措施1、
1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
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
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安全保证措施,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吊装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要进行处理。
如土质松软,应单独铺设道路。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边一高一低。
(2).严禁超载吊装。 (3).禁止斜吊。
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还会使重物在脱离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4).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固,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5).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6).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7).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
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2).在高空使用撬扛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装好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
撬扛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3).工人如需在高空作业时,应尽可能搭设临时操作台。
操作台为工具式,宽度为0.8~1.0 m临时以角钢夹板固定在柱上部,低于安装位置1.0m~1.2m,工人在上面可进行屋架的校正与焊接工作. (4).如需在悬高空的屋架上弦上行走时,应在其上设置安全栏杆。 (5).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
使用时必须用绳子与已固定的构件绑牢。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为65~70度为宜。
(6).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过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楼板或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盖严。
(8).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上高空作业。
1、土法施工用的滚动法装卸移动设备,滚杠的粗细要一致,年度应比托排宽度长50cm,严禁带手套填滚杠。装卸车时滚边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要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要用溜绳。
2、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再继续起吊。
3、用扒杆吊装大型塔类设备时,多台卷扬机联合操作,必须要求各卷扬机的卷扬速度大致相同,要保证塔体上各吊点受力大致趋于均匀,避免塔体受力不匀而变形。
4、采用回转法或扳倒法吊装塔罐时,塔体底部安装的铰腕必须具有抵抗起吊过程中所产生水平推力的能力,起吊过程中塔体的左右溜绳必须牢靠,塔体回转就位高度时,使其慢慢落入基础,避免发生意外和变形。
5、在架体上或建筑物上安装设备时,其强度和稳定性要达到安装条件的要求。在设备安装定位后要按图纸的要求连接紧固或焊接,满足了设计要求的强度和具有稳固性后,才能脱钩,否则要进行临时固定。
扩展资料
起重工作特点
1、起重机械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
2、起重机械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
4、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起重机械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从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到现代化港口、建筑工地、铁路枢纽、旅游胜地,都有起重机械在运行;作业场所常常会遇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强磁等危险因素,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起重机械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熟练、动作协调、互相照应。作业人员应有处理现场紧急情况的能力。多个作业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通常存在较大的难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吊装
1、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7、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缆风绳跨过公路时,距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5米,以免阻碍车辆通行。
10、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大型设备不得在风力大于五级时吊装。
11、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
(1)输电塔及电线杆;
(2)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
(3)树林;
(4)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
12、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1)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
(2)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互检记录;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
(4)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
(5)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6)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7)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
(8)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
(9)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接待等是否落实。
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13、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4、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5、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16、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17、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8、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
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
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操作要平稳。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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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吊;
2、指挥人员信号不明确不吊;
3、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吊;
4、捆绑、吊挂不牢固或不平衡,有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5、零星物件未用盛器堆放稳妥和叠放整齐不吊;
6、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7、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8、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吊;
10、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扩展资料
操作规程
1、检修用起重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人进行操作。
2、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起重操作技能,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服从指挥、谨慎操作。
3、操作人员操作起重机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于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每次使用起重机前,操作人员必须首先检查起重机的制动、吊钩、钢丝等。
维护保养
(1)使用期间,每次要对机械进行检查,观察机械是否有异常声音,操作性能是否灵敏。
(2)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3)点动按钮,目测电机轴轴向窜动量,应在1~2mm范围内。
(4)每周检查钩头是否转动灵活,轴承是否补油等。
(5)每月定期检查钢丝绳,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外观磨损程度不得有扭结、松散、腐蚀等缺陷,钢丝绳每半年保养一次(涂抹黄油等)。
(6)每半年检查起重机的轨道,不得有松动、变形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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