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防站煤防员的任务是:(1)掌握企业内煤气动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并训练不脱产的煤气防护人员,有计划的培训煤防专业人员;组织防护人员的技术教育和业务学习,平时按计划定期进行各种事故抢救演习。
(2)经常组织检查煤气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对煤气危险区域定期做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发现隐患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按时解决解决。(3)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并进行煤气中毒的紧急救护工作。
(4)参加煤气设施的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投产工作。(5)审查各单位提出带煤气作业(包括煤气设备的检修、运行的动火焊接等)的工作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护检查,及时提出安全措施及参与安排带煤气抽堵盲板、接管等特殊作业。
浅谈煤气防护站在钢铁企业的地位及作用 笔者在多年的钢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企业里有些人特别是有的个别领导对煤气防护站的职责不是十分了解,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将一些本该属于动力部门的工作安排到煤气防护站来落实。
他们认为凡是属于煤气方面的事情都应由煤气防护站来负责管理或者操作,如“煤气管网的打压试漏、煤气管网的保压、煤气管网的吹扫、停送煤气的组织与操作、煤气管网排水器的加水与放水、煤气管网的日常巡点检等”这些本属于煤气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的工作,在有的公司都划归给煤气防护站来完成。这样做的后果是该管的部门和单位躲了清闲,未尽到职责,煤气防护站无形中加大了非本职的工作量,不能集中精力完成好该管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发挥它的职能作用,给整个公司的煤气安全管理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属安全管理上较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笔者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煤气防护站在企业里的地位及作用谈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我们搞明白为什么要设置煤气防护站这个组织。《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12.2中规定:每个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企业,应设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建立紧急救护体系。
这就十分明确的告诉我们,设置煤气防护站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紧急救护体系,其主要功能在救护。
其次,我们还要弄明白煤气防护站的任务是什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12.2.2中规定:1、掌握企业内煤气动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并训练不脱产的防护人员,有计划的培训煤气专业人员;组织防护人员的技术交流和业务学习。
平时按计划定期进行各种事故抢救演习。2、经常组织检查煤气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对煤气危险区域定期做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发现隐患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按时解决。
3、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并进行煤气中毒的救护工作。4、参加煤气设施的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投产工作。
5、审查各单位提出的带煤气作业(包括煤气设备的检修,运行时动火焊接等)的工作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护检查,及时提出安全措施及参与安排带煤气抽堵盲板、接管等特殊煤气作业。以上对煤气防护站任务的规定说明了这个组织在公司中主要是承担对煤气安全的宣传、培训、救护、监督检查及审核把关等的管理职责。
给煤气防护站的定位是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而不是什么生产辅助单位。第三我们看看煤气防护站的权利是什么。
GB6222-2005第12.2.3规定:煤气防护站在企业安全部门领导下行使下列权利:1、有权提出煤气安全使用和有毒气体防护的安全指令;2、有权制止违反煤气煤气安全规程的危险工作,但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3、煤气设备的检修和动火工作须经煤气防护站签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以上权力的规定进一步说明了煤气防护站的地位,是在公司中属于监督管理部门。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煤气防护站设施配置应该有什么。GB6222-2005第12.2.4规定:1、煤气防护站应尽可能设在煤气发生装置附近,或煤气设备分布的中心且交通方便的地方。
煤气防护人员应集中住在离工厂较近的地区。2、煤气防护站应设煤气急救专用电话。
3、氧气充填室应符合GB16912的有关规定。4、煤气防护站应配备呼吸器、通风式防毒面具、充填装置、万能检查器、自动苏生器、隔离式自救器、担架、各种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测定仪及供危险作业和抢救用的其他设施(如对讲电话),并应配备救护车和作业车等,且应加强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煤气防护站设施配置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其功能就是在对煤气的安全监督管理上,对煤气事故的预防和救护上。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名义给予的规定,不是那一个人拍脑门想出来的,是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执行的,否则就是违法。
通过对工业煤气安全规程的学习,我们应该对煤气防护站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就是说,煤气防护站就是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代表公司行使煤气安全监督管理和担负救护职责,是一个公司级的安全管部门,和动力运行单位的煤气组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我们有些人由于缺乏学习,观念陈腐,将运行单位的煤气组和安全管理部门的煤气防护站混为一谈,在划分业务和安排工作时将动力运行单位煤气组的职责强加到煤气防护站头上,有的公司甚至将煤气防护站划到动力厂(或车间),归动力厂(或车间)管理。请问一个生产辅助单位去管理一个公司级的安全管理部门,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合理吗,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被管理单位去管理一个管理单位,这不是笑话是什么。但就是这样可笑的事在有些公司还认为很合理。
公司管理体系能够正常有效的运作,笔者认为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理顺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愿以上的怪现象不再出现才好。
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安环处 王亚俊2015年5月22日。
煤气防护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防员各项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全体煤防员的业务素养和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及综合素质,规范日常管理行为,特制定如下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面对面地进行交接班,凡迟到、早退、脱岗、就餐超过45分钟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100元。
2、凡在工作中没有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一经发现考核当事人100元。
3、在工作中应当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防护器械摆放整齐规范,环境整洁干净,凡是不能做到,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100元。
4、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一经发现考核当事人100元。
5、班中严禁干私活、睡岗、串岗、赌博,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10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加倍考核。
6、煤防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同时追加当事人100元。
7、煤防站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气安全防护知识,对防护设备、仪器、器具、急救方法不懂,不会者,考核当事人100元,直到会使用为止。
8、班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认真进行点巡检,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检,瞒报、虚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200元。
9、巡检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字迹工整,严禁乱写乱画,当班情况必须要如实向上及时反馈,内容不详者,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100元。
10、各厂煤气岗位员工有问题,必须在10分钟内及时赶到现场,一经员工举报或安全部或煤防站领导发现,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200元。
11、凡是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监护、监管不到位,造成人员中毒事故发生的,按照事故情节严重考核100-2000元或开除厂籍。
12、凡有重大煤气泄漏的隐患部位,不能定时认真巡检,或发现不及时反馈有关领导,造成人员中毒事故发生的,按情节严重考核100-2000元或开除厂籍。
13、凡在工作中手机关机、无电或故意不接者,一经员工举报或安全部或煤防站领导发现,根据情节考核当事人50--200元。
14、全体煤防员必须认真保管好各类防护设备、仪器、器具,凡是人为故意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15、如果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者,被公司发现考核者,安全部将给与2--5倍的罚款。
16、煤防员巡检路线:炼铁厂三座高炉主控室、热除煤气区域;烧结厂60㎡烧结机煤气区域、90㎡烧结机煤气区域、一号、二号竖炉煤气区域、一号、二号看火煤气区域、烘干煤气区域、加压站煤气区域;炼钢厂各烤包器、混铁炉煤气区域、轧钢厂加热炉煤气区域、动力厂各TRT煤气区域及外网煤气管道各个排水器。
1、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更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地带和危险区。
3、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4、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5、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6、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支护情况,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或信号标志。
7、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不准在井下吸烟。
8、在井下需要休息时,应选择顶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妨碍工作、不妨碍行车、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不要在密闭墙跟前或盲巷内休息。这些地点通风不良,容易积聚有害气体。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煤矿矿长须经培训考核,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三条 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煤矿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四条 矿井应有及时填绘的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图纸资料。
采、掘工作面应有作业规程。
第五条 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0米。
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通行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第六条 矿井在用巷道净断面应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
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
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确实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的,必须制定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太多了具体可以在下面查法律法规的网站
/dictionary/index.asp查一下煤矿安全就有很多了
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
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
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7.采空区密闭(防火墙)必须保证质量,严密不漏风,施工时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点施工永久密闭(防火墙)时,还应设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只有经过取样化验确认无自然发火时,方可启封。
9.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必须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10 启封已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份。只有确认无自燃发火后,方可恢复生产。
11.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火药库都要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数量为:灭火器4个、砂子0.4m3。
12.皮带头应备有不少于2个的灭火器,附近15米范围内消防管路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并备有不少于10米的消防软管。
13.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并装备消防列车,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台帐,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各处消防器材由机电科、运输队、各采掘队组进行管理。过期的灭火器材必须及时更换,板结的砂子应及时疏松或更换。
15.因处理火灾消耗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之内由管理单位补充到规定数量。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是预防事故以及事故发生时开展自救互救、紧急避险而达到减少伤亡目的的重要技术保障。“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煤矿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
一、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可以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动态监控的自动化系统。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h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入井人员携带识别卡,确保能够实时掌握所有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系统。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依据。
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为在灾害事故发生时,不能撤到安全区域人员建立的避险场所和设施。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包括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其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h.四、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是指为了实现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为事故现场人员提供宝贵氧气的系统。空气压缩机一般设置在地面,而在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是指为了保证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现场人员用水的需要而事先配装的实时供水系统。《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除设置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以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
六、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实施救援时畅通、有效地传递重要信息的系统。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处安设电话。井下避难硐室、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以确保发生险情时,可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6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