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用电安全须知
1、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有:电气绝缘良好、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容量与设备功率相适应、不适用三无产品。
2、试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3、在试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电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连接在接线板上的用电总负荷不能超过接线板的最大容量。
4、试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5、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
6、接线板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不能多个接线板串联。
7、电源插座需固定;不使用损坏的电源插座;空调应有专门的插座。
8、试验室用电的注意事项;
a、试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试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b、工作人员离开试验室或遇突然断电,应关闭电源,尤其要关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c、不得将供电线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因绝然破损造成短路。
9、在电气类开放性试验或科研试验室,必须二人以上方可开展试验。
10、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时,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标准。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昉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防火日检查情况。10、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一)查阅消防档案查阅消防档案应注意以下几点:1、询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了解其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概况以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熟悉程度。2、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和技术规程。
(二)询问员工1、询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了解其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概况以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熟悉程度。2、询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了解单位对其培训的概况。
3、公众聚集的场所随机抽询数名员工,了解其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以及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三)查看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等情况。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防火间距等,主要是通过限看、耳听、手摸等方法,判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灭火器材是否配罝得当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合组件是否完整乔全、合组件 阀门及开关等是否罝于规定启闭状态、合种仪表显示位置是否处于正常允许范围等。三、防火检查的要点(一)总配电室(配电室、计算机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和处罝方法(配电室、计算机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和处置方法序号检查判定要点处置方法。
1、电源线、插销、插座,电源开关,灯具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有异味或温度过高等现象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上报有关领导,制定限期改正措施。2、是否有过量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品存放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协助当场改正。
3、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明显位是否被覆盖、遮挡总配电室或配电室是所有房间、处所、用电设备的总电源。(二)库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及处置方法库房管理要严格遵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在火源管理方面,要注意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严防遗留火种,严禁违童存放易、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的防火检查要点和处罝方法序号检查判定要点处罝方法1、插销、插座、电源线、电源开关、灯具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有异味或温度过高的现象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上报有关领导,制定限期改正措施。
2、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电器、乱拉乱扯线路的。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单独存放。
4、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明显位置,是否被覆盖、遮挡、挪做他用危害,协助当场改正。四、内消火栓的日常检查1、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水喉是否齐全完好。
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并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2、消防水泵在 火警后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是否正常,无故障。4、检查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有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5、对室内消防栓的维护,应做到合组成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锈蚀或无损坏。为防止生锈,消火栓手轮丝杆等转动部位应经 常加注润滑油。
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6、日常检查时如发现室内消火栓四周放置影响消火栓使用的物品,应进行清除。
五、火灾隐患的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圹大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一)火灾隐患当场改正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童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检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童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火灾限患的整改期限根据隐患情况、被检查内容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
在化学实验室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常常潜藏着诸如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灼伤、割伤、触电等事故的危险性,如何来防止这些事故的发生以及万一发生又如何来急救. 1.安全用电常识 违章用电常常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损坏仪器设备等严重事故。
物理化学实验室使用电器较多,特别要注意安全用电。下表列出了50Hz交流电通过人体的反应情况。
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一定要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1)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
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2)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
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3)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结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验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4)电器仪表的安全使用 1)在使用前,先了解电器仪表要求使用的电源是交流电还是直流电;是三相电还是单相电以及电压的大小(380V、220V、110V或6V)。须弄清电器功率是否符合要求及直流电器仪表的正、负极。
2)仪表量程应大于待测量。若待测量大小不明时,应从最大量程开始测量。
3)实验之前要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接通电源。
4)在电器仪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声响,局部温升或嗅到绝缘漆过热产生的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教师进行检查。 如果着火了:首先发出警报,然后尽快把火种周围的易燃物品转移,最后采用相应手段进行灭火;若火势已经蔓延,应立即通知消防安全部门,切断所有电源,疏散物资,清理通道,便于消防人员进出。
化验室用电安全规定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
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
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
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
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
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
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
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
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
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
阻。自行设计、制作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
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自行设计、制作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
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
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
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静电。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1.实验室内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2.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3.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4.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5.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
6.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 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 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所有钢瓶都必须有固定装置固定,以防倾倒7.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8.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畅通。
二、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1.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购置,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持许可证方可购置。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3.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4.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学校专门的剧毒品库内,库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必须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剧毒物品必须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同时要做到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5.从事危险化学药品实验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所使用药品的性质,熟练掌握相应药品的操作方法。特别是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以及有压力反应等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药品做实验,严禁盲目操作,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
6.各实验室产生的验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实验废液废物要采取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各实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理,实验室应采用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存放,防止渗漏、丢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实验室将收集的各类废液、废物统一运送至实验室设备管理处下设的废物回收库,由实室室设备管理处联系环保局指定认可的具有处理资质的部门统一处置。三、实验室生物安全1.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5.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
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6.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
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
1. 进入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应了解煤气总阀门、水阀门及电闸所在处。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将室内检查一遍,应将水、电、煤气的开关关好,门窗锁好。
2. 使用煤气灯时,应先将火柴点燃,一手执火柴紧靠近灯口,一手慢开煤气门。不能先开煤气门,后燃火柴。灯焰大小和火力强弱,应根据实验的需要来调节。用火时,应做到火着人在,人走火灭。
3. 使用电器设备(如烘箱、恒温水浴、离心机、电炉等)时,严防触电;绝不可用湿手或在眼睛旁视时开关电闸和电器开关。应该用试电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凡是漏电的仪器,一律不能使用。
4. 使用浓酸、浓碱,必须极为小心地操作,防止溅出。用移液管量取这些试剂时,必须使用橡皮球,绝对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溅在实验台上或地面,必须及时用湿抹布擦洗干净。如果触及皮肤应立即治疗。
5. 使用可燃物,特别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属钠等)时,应特别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处。只有在远离火源时,或将火焰熄灭后,才可大量倾倒易燃液体。低沸点的有机溶剂不准在火上直接加热,只能在水浴上利用回流冷凝管加热或蒸馏。
6. 用油浴操作时,应小心加热,不断用温度计测量,不要使温度超过油的燃烧温度。
7. 易燃和易爆炸物质的残渣(如金属钠、白磷、火柴头)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应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内。
8. 废液,特别是强酸和强碱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应先稀释,然后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来水冲洗水槽及下水道。
9. 毒物应按实验室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领取,使用时严格操作,用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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