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 遵守公司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凡新到现场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入岗操作;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吊工、驾驶员)需参加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 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下述内容的安全教育,员工应自觉接受培训: 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法令、法规;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机电设备操作及各种安全技术规定; 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三级(入公司、到现场、上岗位)安全教育内容。
每年(季)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安全考核成绩档案; 四.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个员工或工作岗位都应自觉接受检查,查处不安全因素和故障隐患;并立即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五.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头戴安全帽,系好帽带,身着工作服,脚穿劳保鞋。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向上或向下扔工具、器材,高空作业、危险施工必须双人操作; 六.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安全保护设施,设置安全标记,严禁随意挪动和拆除; 七.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纪律,严禁: 盲目冒险施工,违章作业; 施工现场打斗、戏闹、酒后上岗; 私拉临时用电线路,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操作; 超负荷使用电源设备、电缆、导线。 八. 每日工作结束,收拾好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对已完的安装工程,库房中的设备、器具、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九. 库房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存在,防止库房设备、器材变质、霉烂、损坏,性能指标下降,库房应配置灭火消防设备; 十. 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已发生或未遂事故,查明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出现; 十一.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马上抢救,保护现场,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上报; 十二. 实行安全奖罚制,对安全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不遵守安全守则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工地安全教育: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文明施工是窗口,进入施工的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得野蛮施工。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酒后上岗。
4、在没有防护措施的二米高处,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6、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范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各种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9、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0、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安全事故猛如虎,上月我市某区发生的楼体坍塌事故仍让我们心有余悸。
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筑工人施工安全意识和建筑安全知识的缺乏造成的。有时,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本期专刊特刊登部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供广大读者朋友学习、了解。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
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
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跳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底部四周铺18cm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在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应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六、建筑施工创伤救护知识 1.开放性创伤的处理 ①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可用生理盐水和酒精棉球,将伤口和周围皮肤上的泥沙、污物等清理干净,并用干净的纱布吸收水分及渗血,再用酒精等药物进行初步消毒。在没有消毒条件的情况下,可用清洁水冲洗伤口,最好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然后用干净的布或敷料吸干伤口。
②止血,对于出血不止的伤口,能否做到及时有效地止血,对伤员的生命安危影响极大。 ③烧伤的急救应先去除烧伤源,将伤员尽快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了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2.闭合性创伤的处理 ①较轻的闭合性创伤,如局部挫伤、皮下出血,可在受伤部位进行冷敷,以防止组织继续肿胀,减少皮下出血。 ②如发现人员从高处坠落或摔伤等意外时,不能对患者随意搬动。
③如怀疑有内伤,应尽早使伤员得到医疗处理;运送伤员时要采取卧位,小心搬运,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防止休克。 ④运送过程中如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相关新闻链接: ■ 内蒙古赤峰市东郊电线电缆厂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电缆厂1名工人正在安装锅炉,由于安装锅炉需要拆除锅炉房顶的石棉瓦,这名工人在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上到房顶作业,结果石棉瓦不慎被压碎,导致其从屋顶坠落地面致死。
■ 上海市某建筑公司拆卸安全网时发生坠楼事故,3人死亡。该建筑公司3名作业人员在拆除安全网之前未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安全网东侧的固定点已被破坏。
当3人踏入平网后,。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6、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7、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8、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9、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
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10、在高空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如配管放配线,设备安装及开通调试中,必须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顺利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造成不应发生的事故。
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消防法规和有关条款。 12、经常配齐、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认真贯彻逐级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扩展资料: 安全施工还需要安全制度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三不放过”、“工前交底和工后讲评”的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施工安全。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严禁酒后上班。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四口"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
6、场内工作时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井字架吊兰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井架内,吊兰升空后不得从吊兰下通过,吊兰未停稳前不得入内以物。严禁吊兰载人。
7、不得在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8、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叫小摊贩进入工地卖点心。
9、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其他基本安全知识、防火知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安全帽,用电安全,着装,器具使用安全,防火安全等。
拓展资料
建筑安全指对于建筑施工中安全意识加强以及做好防范工作等的问题的讨论,另有我国书刊《建筑安全》。
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检查方式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 建委颁发的文明 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於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2月24日11点30分左右,由浙江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我市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工程Ⅷ标段发生一起死亡一人的安全事故。挖机驾驶员驾驶挖机在已拆除铺装层的温瑞塘河老桥的梁板上行驶,致使梁板坍落,挖机坠入河中,由于陷入淤泥太深无法救出,驾驶员胡某溺水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市住建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各地要吸取这次事故教训,认真排查、防范未然。
这起事故暴露了个别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执行不力、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安全作业知识培训教育不深入等问题,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警觉。春节刚刚过去,各施工单位陆续开始施工,这段时间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施工等企业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分析研究本地区安全工作情况,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亡人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做好市政园林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对桥梁拆除、城市桥梁(高架桥)施工、隧道、深基坑、顶管工程、污水处理厂、公园等市政园林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停止施工,立即整改。对桥梁拆除、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按专家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开展施工并加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管。排查结果于2011年 3月3日报告市住建委建筑业处(李建南 89999817)。
三、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职工文明施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地要广泛开展文明施工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教育。春节刚过,一大批的外来民工投身市政园林工程中去,他们安全技术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切实增强职工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意识,实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四、各地应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对在建工程的自查与监督检查,重点对桥梁拆除、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水中围堰、基坑沟槽开挖支护、脚手架模板搭设及特种作业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着重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及施工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对不按已审批论证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我委将于2011年3月7至2011年3月12日对各级各部门的自查与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在8至9月份开展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及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检查重点(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三)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四)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五)施工现场安生管理、施工现场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桩基施工时对桩孔洞口的安全防护,施工作业人员人体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七)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及门卫值班管理情况;(八)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情况;(九)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检查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个阶段为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本工程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相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表》,于11月10日前将《相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表》报相城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胡佳妍,电话:85181215。第二个阶段为督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区住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管所、度假区规划建设办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督查。
第三个阶段为整改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相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兴发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业管理处等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督站。
领导小组将从各相关科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参建各方责任。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二)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对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并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
区住建局将加强督查力度。对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知识。
对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没有经过培训的不得上岗。
建筑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 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2.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3. 安全生产须知。
建筑三级安全教育的目的
1. 使处于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2. 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3. 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4. 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是工人进场上岗前必备的过程,属于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工地管理中的核心部分之一。
三级安全教育在以往多走形式的情况较多,现在已经逐步开始使用系统软件进行综合管理,提升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工人的安全到位。
普工安全教育内容:(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4)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5)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 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6)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 设备等。(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8)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9)挖、扩桩孔、挖槽(坑) 、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佩戴安 全绳、穿救生衣等)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1)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13)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 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14)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5)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街报告。未经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6)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 槽(坑)壁的稳定状况。(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到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 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箅等。
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1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等 钢筋工安全教育内容(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 在接受生产任务是,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内容。
凡没有进 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 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 作业。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4)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作业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 认检查,几点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 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6)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 气作业。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 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 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8)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9)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严禁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将长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 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 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含 2M ) ]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资物料、工具,严禁赤脚、穿拖鞋、高 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 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边、作业点、通道路口必须设 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红色警示灯。(11)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 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 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2)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的通畅、作业环境清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 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箅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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