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属于民营单位。
相关介绍: 消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一般举行一些公益性的消防培训活动,有益于提升人们的消防知识。但是也有一些机构借着公益性的活动推销消防产品(灭火器、救援绳、灭火毯、强光手电、防毒面具等)。
如消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的工作人员播放了近期典型的火灾事故案例,并结合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参训员工讲解了火灾的特点和危险性、掌握防火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扩展资料 消安防火宣传中心创建于2011年,以“传播消防常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使命,坚持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证,健全公共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为主要目的。
已逐步成长为全省首屈一指的消防培训机构,设有总部广东以及福建、浙江、广西等分部。为社会的消防安全事业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以及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了积极地效果。 多年来先后对省内各级政府、银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进行了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同时把正规消防产品带进了千家万户。
公示及录用(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报名所在省(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二)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以及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中招录、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的,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经批准正式录用的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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