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强化教学危险化学品管理,作为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放心满意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多措并举,综合施力,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学危险化学品管理。
按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清晰明确,全面落实要求,从教育局到中小学,层层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校教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责任,构建教学危险品安全管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配套联动机制。
按照明确规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原则,从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方面和环节,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双人收发、双人双锁保管和突发事故应对处置机制,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举措的全面落实和到位执行。
按照补短板、去侥幸、提认识、强技能要求,从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专业技能、实践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对中小学教学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全面性、强化性、提高性培训,增强教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按照清晰明确、动态及时、健全完善要求,对中小学教学危险化学品进行集中清查和重新登记造册,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建立教学危险化学品电子管理档案和数据查询系统,打造教学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保证教学危险化学品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可控可用,确保安全管理万无一失。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国务院令3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大学校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危险化学品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学校公安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工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及指导督促检查;各院(所、中心)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和储存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采购工作必须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剧毒化学药品采购,必须按照公安部颁行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8-93),在通过审定的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购买;严禁到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公司采购。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应按需采购,凡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提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从严控制。对国家严管的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报公安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备案。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章作业。需单独运输的决不能混载,不允许暴露运输的,运输过程中必须装入安全器具。
到货要逐件检查,防止漏、丢、错等事件发生,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入库。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根据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执行。
第八条 各相关学院应建立集中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第九条 国家严管的剧毒化学品应统一存放,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部门,要建立领导审批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并进行明细登记,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做到制度管理、安全第一。
第十二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量购买或领取,领取量不得超过当日工作的需要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存放的,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 实验室的实验项目、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和条例,并且要认真做好使用记录。 第十四条 在教学实验中应尽量采用无毒物质来代替有毒物,如确实需要,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和分发给学生。
学生实验操作时,指导教师需亲临现场指导,并对整个实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负责。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要经常性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账账、账物的核对,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公安处和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加强对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对于涉及剧毒物品的教学和科研实验,指导教师及相关实验人员必须做好每天使用情况的记录,使用情况要详细记录、以便存查。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内容。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安全事故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 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书面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真相,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章 报废处置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教技[2005]3号)规定,加强对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及废固的管理。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及废固的回收处置工作。
设置相应的回收容器,妥善选择存放地点,分级、分类的收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抛弃废固、倾倒废液。 第二十二条 处置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废固的费用应纳入各单位实验项目预算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山东大学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山大资字[2001]0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和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安处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不是指11类危险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是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一.物理危险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二.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三.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根据交通运输部门《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危险货物分为9类。
有些实验室需要使用和接触一些有毒物质,这些物质如果进入人体,将引起人的机体功能发生障碍,导致各种疾病乃至发生生命危险,因此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实验室必须加强有毒物品的管理,必须具备处理剩余毒物和残毒物品的设备与措施。
(2)在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应尽可能密闭化。 实验室要有良好的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的设施。
工作时应穿好防护服。必要时戴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这些物品平时应与生活用品严格分开存放,以免污染扩散。
5.防腐蚀 实验室最常用的腐蚀性物质有酸,碱类试剂。一般对人体皮肤,粘膜会发生灼伤,甚至致人死亡的危险,同时对仪器设备、衣服等也会损坏,有时还会引起燃烧爆炸。
需采取下列设施: (1)产生腐蚀性挥发气体的实验室,要有良好的局部通风和全室通风。 (2)装有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必须用耐腐蚀的材料制成。
(3)应有处理酸、碱废液的设施,经处理并符合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要定期维修,更新输送腐蚀性气体和液体的管道、阀门等。
二、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三、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四、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六、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机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管理要求: 一、剧毒品仓库和保存箱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
双锁,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 二、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
三、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对库存试剂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剧毒品发放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
五、凡是领用单位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六、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
七、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八、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九、对使用后产生的废液不准随便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的废液桶或瓶内。废液必须当天处理不得存放。
十、产生的废液要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学方法中和处理。要建立废液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液量、处理方法、处理时间、地点、处理人。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
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生物培养剂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生物培养剂按培养菌群不同分类存放,其中属于危险化学药品中的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由品控经理加锁保管、实行领用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 一、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药品 ① 易爆和不稳定物质。
如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② 氧化性物质。
如氧化性酸,过氧化氢也属此类。 ③ 可燃性物质。
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外,还包括在潮气中会产生可燃物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④ 有毒物质。 ⑤ 腐蚀性物质。
如酸、碱等。 ⑥ 放射性物质。
二、化验室试剂存放、使用要求 ① 易燃易爆试剂应贮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顶部都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② 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③ 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④ 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 ⑤ 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⑥ 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⑦ 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安全防护知识 化验工作中接触的化学药品,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它们对人体的毒害途径和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毒物可有几种途径进入人体,而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是慢性的、积累性的。
一、交通安全(一)、行步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二)、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冒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三)、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
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8、要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四)、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乘坐超载车辆。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仲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乱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不能乘坐无牌照及报废车辆。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二、游泳安全游泳时应注意什么?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要保证安全,应该做到:1、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处在月经期的女同学也不宜去游泳。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必须先了解水情,水中有暗流、漩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场所。
来往船只较多、受到污染的血吸虫等病流行地区的水域也不宜游泳。3、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
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三、防火安全(一)、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预防火灾的措施很多,同学们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1、不玩火。有的同学对火感到新奇,常常背着家长和老师做玩火的游戏,这是十分危险的。
玩火时,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未熄灭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2、不吸烟。
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要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吸烟。3、爱护消防设施。
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二)、在学校如何注意防火?在学校里也有防火安全问题,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
一、发生盗窃案件 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同学们一定要冷静应对,并做到: (1)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同时封锁和保护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不得翻动现场的物品,切不可忙忙地去查看自己的物品是否丢失。这对公安人员准确分析、判断侦察范围和收集证据,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发现嫌疑人,应立即组织同学进行堵截,力争捉拿。 (3)配合调查,实事求是地回答公安部门和保卫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不得隐瞒情况不报。
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义务、有责任为提供情况的同学保密。 (4)如果发现存折被窃,应当尽快到银行挂失。
二、避免打架 (1)同学之间相处要讲团结、讲礼貌、讲文明、讲道德,防止江湖义气等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校园。 (2)同学之间因生活琐事(如食堂打饭、图书馆占座、球场运动等)发生矛盾时,要冷静克制,学会容忍,“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能感情冲动,拳脚相加。
(3)发现有同学打架时,现场同学不要袖手旁观,更不能火上加油。持相同观点者,或遇有老乡受欺侮时,不要推波助澜,避免出现打群架现象。
(4)同学聚会时喝酒,要在人员、酒量上严加控制。尤其是对那些喝了酒容易出现情绪激动的同学,更要控制酒量,劝其少喝,以防酒后滋事,造成不良后果。
扩展资料校内安全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致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在我国,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率最高段多数发生在学校和上学的途中;而在不同年龄的青少年中,又以15~19岁意外伤害的死亡率最高。
意外伤害不仅造成了大量儿童的永久性残疾和早亡,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不仅给孩子及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政府及学校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
据调查,1999年~2002年间,北京市共发生学校赔偿经济损失的学生伤亡事故360余起,其中有一半以上学校在处理事故时遇到困难。 因此,校园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校园安全。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特征 (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 需要特别防护的。
一般认为,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特征,即为危险品。 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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