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在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审核证中有关的装运条款,如装运期,结汇期,装运港,目的港,是否能转运或分批装运以及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级等,有的来证要求提供各种证明,如航线证明书,船籍证等,对这些条款和规定,我应根据我国政策,国际惯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是否能办到等来考虑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备货报验:就是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出口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冷藏货要做好降温工作,以保证装船时符合规定温度要求。
在我国,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出具证书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 有的出口商品需鉴定重量,有的需进行动植物检疫或卫生,安全检验的,都要事先办妥,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
做好出运前的准备工作,货证都已齐全,即可办理托运工作。 (3)托运订舱:编制出口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 货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
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4)保险: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
保险金额通常是以发票的CIF价加成投保(加成数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如未约定,则一般加10%投保)。 (5)货物集中港区: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
要注意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防止工作脱节而影响装船进度。 (6)报关工作:货物集中港区后,把编制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外销合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关员查验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
(7)装船工作: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分批接货装船。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
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理货员如发现某批有缺陷或包装不良,即在收货单上批注,并由大副签署,以确定船货双方的责任。
但作为托运人,应尽量争取不在收货单上批注以取得清洁提单。 (8)装船完毕,托运人除向收货人发出装船通知外,即可凭收货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已装船提单,这时运输工作即告一段落。
(9)制单结汇:将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结汇单证备齐后,在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议付有效期限内,向银行交单,办理结汇手续。
一、船舶构造 船舶是海上运输的工具。
船舶虽有大小之分,但其结构的主要部分大同小异。船舶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船壳(Shell) 船壳即船的外壳,是将多块钢板铆钉或电焊结合而成的,包括龙骨翼板、弯曲外板及上舷外板三部分。
(二)船架(Frame) 船架是指为支撑船壳所用各种材料的总称,分为纵材和横材两部分。 纵材包括龙骨、底骨和边骨;横材包括肋骨、船梁和舱壁。
(三)甲板(Deck) 甲板是铺在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层。大型船甲板数可多至 六、七层,其作用是加固船体结构和便于分层配载及装货。
(四)船舱(Holds and Tanks) 船舱是指甲板以下的各种用途空间,包括船首舱、船尾舱、货舱、机器舱和锅炉舱等。 (五)船面建筑(Super Structure) 船面建筑是指主甲板上面的建筑,供船员工作起居及存放船具,它包括船首房、船尾房及船桥。
二、船舶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的种类繁多。货物运输船舶按照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干货船和油槽船两大类。
(一)干货船(Dry Cargo Ship) 根据所装货物及船舶结构、设备不同,可分为: 1。杂货船(General Cargo Ship) 杂货船一般是指定期航行于货运繁忙的航线,以装运零星杂货为主的船舶。
这种船航行速度较快,船上配有足够的起吊设备,船舶构造中有多层甲板把船舱分隔成多层货柜,以适应装载不同货物的需要。 2。
干散货船(Bulk Cargo Ship) 干散货船是用以装载无包装的大宗货物的船舶。依所装货物的种类不同,又可分为粮谷船(Grain Ship)、煤船(Collier)和矿砂船(Ore Ship)。
这种船大都为单甲板,舱内不设支柱,但设有隔板,用以防止在风浪中运行的舱内货物错位。 3。
冷藏船(Refrigerated Ship) 冷藏船是专门用于装载冷冻易腐货物的船舶。船上设有冷藏系统,能调节多种温度以适应各舱货物对不同温度的需要。
4、木材船(Timber ship) 木材船是专门用以装载木材或原木的船舶。 这种船舱口大,舱内无梁柱及其它妨碍装卸的设备。
船舱及甲板上均可装载木材。为防甲板上的木材被海浪冲出舷外,在船舷两侧一般设置不低于一米的舷墙。
5。集装箱船(Container Ship) 集装箱船可分为部分集装箱船、全集装箱船和可变换集装箱船三种。
(1)部分集装箱船(Partial container ship)。仅以船的中央部位作为集装箱的专用舱位,其他舱位仍装普通杂货。
(2)全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Ship)。指专门用以装运集袋箱的船舶。
它与一般杂货船不同,其货舱内有格栅式货架,装有垂直导轨,便于集装箱沿导轨放下,四角有格栅制约,可防倾倒。 集装箱船的舱内可堆放三至九层集装箱,甲板上还可堆放三至四层。
(3)可变换集装箱船(Convertible Container Ship)。其货舱内装载集装箱的结构为可拆装式的。
因此,它既可装运集装箱,必要时也可装运普通杂货。 集装箱船航速较快,大多数船舶本身没有起吊设备,需要依靠码头上的起吊设备进行装卸。
这种集装箱船也称为吊上吊下船。 6。
滚装船,又称滚上滚下船(Roll on/Roll off Ship) 滚装船主要用来运送汽车和集装箱。这种船本身无须装卸设备,一般在船侧或船的首、尾有开口斜坡连接码头,装卸货物时,或者是汽车,或者是集装箱(装在拖车上的)直接开进或开出船舱。
这种船的优点是不依赖码头上的装卸设备,装卸速度快,可加速船舶周转。 7。
载驳船(Barge Carrier) 又称子母船。是指在大船上搭载驳船,驳船内装载货物的船舶。
载驳船的主要优点是不受港口水深限制,不需要占用码头泊位,装卸货物均在锚地进行,装卸效率高。 目前较常用的载驳船主要有“拉希”型(Lighter Aboard Ship,缩写为LASH)和“西比”型(Seabee)两种。
(二)油槽船(Tanker) 油槽船是主要用来装运液体货物的船舶。油槽船根据所装货物种类不同,又可分为油轮和液化天然气船。
1。油轮(Oil Tanker) 油轮主要装运液态石油类货物。
它的特点是机舱都设在船尾,船壳衣身被分隔成数个贮油舱,有油管贯通各油舱。油舱大多采用纵向式结构,并没有纵向舱壁,在未装满货时也能保持船舶的平稳性。
为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二战以后油轮的载重吨泣不断地增加,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油轮载重吨位已达到60多万吨。 2,液化天然气船(Liquefied Natural Gas Carrier) 液化天然气船专门用来装运经过液化的天然气。
三、船舶吨位(Ship|s Tonnage) 船舶吨位是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可分为重量吨位和容积吨位两种。 (一)船舶的重量吨位(Weight Tonnage) 船舶的重量吨位是表示船舶重量的一种计量单位,以1000公斤为一公吨,或以2240磅为一长吨,或以2000磅为一短吨。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公制作为计量单位。船舶的重量吨位,又可分为排水量吨位和载重吨位两种。
(二)排水量吨位(Displacement Tonnage) 排水量吨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
(1)轻排水量(Ligth Displacement),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物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2)重排水量(Full Load Displacement。
干散货船 又称散装货船,专用于运送煤炭、矿砂、谷物、化肥、水泥、钢铁等散装物资。
目前其数量仅次于油船。其特点为,驾驶室和机舱布置在尾部,货舱口宽大;内底板与舷侧以向上倾斜的边板连接,便于货物向货舱中央集中,甲板下两舷与舱口处有倾斜的顶边舱以限制货物移动;有较多的压载水舱用于压载航行。
按载运的货物不同,又可分为矿砂船、运煤船、散粮船、散装水泥船、运木船等。 液货船 专门载运液体货物的船舶。
液体货物主要有油、液化气、淡水和化学药液等。其中运量最大的是石油及其制品。
按载运的货物不同,又可分为原油船、成品油船、液体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 原油船 专门用于载运原油的船舶,简称油船。
由于原油运量巨大,油船载重量亦可达50多万吨,是船舶中的最大者。结构上一般为单底,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结构正向双壳、双底的形式演变。
上层建筑设于船尾。甲板上无大的舱口,用泵和管道装卸原油。
设有加热设施在低温时对原油加热,防止其凝固而影响装卸。 超大型油船的吃水可达25米,往往无法靠岸装卸,而必须借助于水底管道来装卸原油。
成品油船 专门载运柴油、汽油等石油制品的船舶。结构与原油船相似,但吨位较小。
有很高的防火、防爆要求。 杂货船 又称普通货船、通用干货船或统货船,主要用于装载一般包装、袋装、箱装和桶装的件杂货物。
由于件杂货物的批量较小,杂货船的吨位亦较散货船和油船为小。典型的载货量在1~2万吨左右,一般为双层甲板,配备完善的起货设备。
货舱和甲板分层较多,便于分隔货物。新型的杂货船一般为多用途型,既能运载普通件杂货,也能运载散货、大件货、冷藏货和集装箱。
集装箱船 又称箱装船、货柜船或货箱船,是一种专门载运集装箱的船舶。其全部或大部分船舱用来装载集装箱,往往在甲板或舱盖上也可堆放集装箱。
集装箱船的货舱口宽而长,货舱的尺寸按载箱的要求规格化。装卸效率高,大大缩短了停港时间。
为获得更好的经济性,其航速一般高于其他载货船舶,最高可达 30节以上。 液体化学品船门用于运输有毒、易挥发、属于危险品的液体化学品,如甲醇、硫酸、苯等的船舶。
货舱区域均为双层壳结构,以减小船舶受损时货品溢出的危险。货舱与船员起居处所、饮水和机舱等处用空舱隔离。
货舱容积按其装运的货物的危险程度受到一定的限制。 液化气运输船 专门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
所运输的液化气体有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氨水、乙烯、液氯等。这些液货的沸点低,多为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有的还有剧毒和强腐蚀性。
因此液化气运输船货舱结构复杂,造价高昂。 液化气运输船按液化气的贮存方式分为三类:压力式、冷压式和冷却式。
在压力式液化气船中,货物在常温下装载于球型或圆筒型的耐压液罐内。 冷压式和冷却式液货气船对货物的温度和压力都进行控制,因此需要液罐的隔热和货物的冷却装置。
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指包租整船或部分舱位进行运输。
租船系指根据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合同规定的运价支付运费。 租船方式可分为: (1)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的方式,即由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在此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船东负责船舶的维修和机械的正常运转,租金按租期每月(30天)每载重吨(Deadweight Ton,DWT)计算。
(2)定程租船(Voyage/Trip Charter)又称程租船,是按航程租赁船舶的方式,有单程、来回程、连续单程、连续来回程航次(Consecutive Single/Round Voyage Charter)。其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滞 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较大。
考试大编辑推荐:货运代理考试辅导: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
1。
应实事求是地对待危险货物的托运和申报,切勿不报、漏报、错报、瞎报。 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运价也比普通货物高。
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核算成本,减少费用开支,也应当考虑风险因素,确保航运安全,二者必须兼顾。在日常的工作中,在托运危险货物时,确实出现过一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为节省运费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的做法,也有一些货主和货运代理缺乏危险货物运输的知识和经验,将可不作危险货物运输的货物当作危险货物托运,既浪费了运费,又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这现象应当克服和纠正。 (1)《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有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险货物。
众所周知,确定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晶,应根据其含量的多少、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 (2)《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无具体列名的,不能说不是危险货物。
危规不是万宝全书,它不可能包罗万象,把世界上所有危险货物毫无遗漏地都一一列出。特别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新产品像雨后春笋般出现,许多新的危险货物在不断增添。
所以,凡确实具备危险特性的物质,尽管危规中没有列明,我们还是应当在托运时实事求是地申报为危险货物,以利航运安全,申报办法应按其物质的特性,按危规规定分门别类套用,例如新商品特性为易燃液体,按其闭杯闪点多少确定其类别,闭杯闪点是20摄氏度,属第3。 2类未列明易燃液体;有毒物质按前毒性表格中的LD50的量按类别套做。
(3)除了《国际海运危规》以外,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危规,为了尊重各国的规定,凡一个国家危规规定为危险货物的物质,对这个国家出口,即使《国际海运危规》中无此物质列名,也应理所当然地申报为危险货物。 例如我国对美国出口草酸,我国不作危险,货物运输,《国际海运危规》无此列名,但美国危规中却列为危险货物,那么在运输中必须按危险货物申报。
否则,美国港口将不予卸货,或处以罚款。 2。
应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 交通部对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有许多规定,各港口的执法机构是港务监督。
上海港务监督的下列两项规定,发货人、货运代理和船舶代理、承运人都需不折不扣地遵照办理: (1)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的申报人,必须是接受过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申报证书的专职申报员。 (2)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装箱点必须事先得到港务监督的审核批准,需有危险货物集装箱监装员,监装员需要接受港务监督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监装证书。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需凭装箱点的声明单向港务监督办理“包装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货申报)。集装箱装箱结束后,监装员需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上签名,并及时送港务监督备查。
装箱点与监装员的签名一定要和港务监督内的备案相同,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冒签,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
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别是装载全危险品的船舶必须具备船舶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对高度危险货物(指CLASSl、CLASS 2、CLASS3。
1、CLASS5。 2、和CLASS7)的托运,事先应对船舶能否适运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关而延误装期。
4。注意转运港口的特殊规定。
目前,许多货物需在香港和新加坡转运,二港口对危险货物的进出转运都有特殊的规定和要求,许多品种禁止转运。凡必须在上述二港口转运的危险货物,在合同成交前就应该与有关船公司联系,查询上述二港可否转运,以防止不必要的违约事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深化,越来越多的特种货物需要运入或运出我国。
由于特种货物通常具有超长超重超大的特点,对装卸和运输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作业和运输方式显然已不能满足要求。对这些特种货物,必须从吊具、绑扎、操作等多方面进行精心的准备和策划。
小型多功能船舶、气艇、拖轮等货物,是特种货物中更加特殊的一类,由于其具有吊点难以掌握,货物自重较大,船体受力不均匀等特点,其装卸和运输方式更为复杂。 这类货物通常长度在20米以上,宽度超过5米,重量达到100吨以上。
由于这些货物上面无法继续叠装其他货物,一般都会选择装在甲板面上。 货主在订舱时,要将准确详细的货物尺寸、规格连同精确的图纸交给船东供参考,尺寸中应包含吊点位置、重心位置、空船重量、重心高度、肋距以及每一根肋骨的位置等内容,如实际尺寸发生变化要及时通知船东。
在货物装卸和海上运输之前,货主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货物运输之前,最好将船体表面未与船体固定的部分摘除,比如船上的天线、废弃油桶、垃圾储存桶等。 要对艇内所有设备、设施、仪器进行整理和固定工作,防止因装卸或航行途中摇晃引起艇内设施的移动,造成损坏。
在装货之前,货主最好将每一根肋骨的实际位置标在艇身表面,以引起船东注意。由于大多数船、艇类货物都是通过水路靠近船边,并从水中吊起来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将肋骨位置标在船舷以下、水线以上的部分。
在装货之前,货主要尽量减少艇中油、水的重量,防止吊装过程中引起整个重心位置变化而产生危险。 如货主在艇身布置吊点,则一定要注意,吊点必须与肋骨连接在一起,否则在作业中会因艇身的船壳板无法承受力量而撕裂船体。
一、重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轻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和安全意识提高。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对现行的交通法规不甚了解,不自觉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二是部分公民知道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但缺乏执行交通法规自觉性而有意违背法规;三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对骑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违章管理时紧时松,对行人违章管理的不到位,使一些遵守交通规章不坚定的公民产生动摇而加入到违章行列。从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看,不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节省乘车费用,搭乘手扶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小型货车及单位自备车等非客运工具有关,这些车辆大多超载、车辆技术性能和稳定性能差,不符合客运条件,驾驶员技术素质低。
二、重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轻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根据客运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对象的特殊性,适当提高了其市场准入条件、驾驶人从业条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准等,而对普通货运没有特殊要求;客运企业设立的门槛比较严格,货运企业的设立相对放开。
客运企业过去大多隶属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即使现在客运企业改制后,不少地方仍然把客运企业的安全情况作为考核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容之一,因而交通运输部门对其检查指导相对较多,而货运企业特别是普货企业,由于其分散在各行各业,安全管理一般由过去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主管,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相对较少。个体货运者除违章行驶、违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部分地方将其安全责任明确给乡镇政府或街道,但实际上也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高度重视货运安全管理,把货运安全放到道路运输安全全局中去思考,适当提高普通货运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的技术标准和从业驾驶员的资格条件,加强对货运的运输安全监管,是当前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 三、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轻车主安全教育。
目前运输企业大多实行线路承包或单车承包的经营方式,采取“一般事故由车主负责赔偿,重大事故由分公司(车队)负责赔偿,特大事故由企业统筹赔偿”的办法,表面上,把不安全行车损失造成的风险落实到了车头,实际上也弱化了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员选择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因此,在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车主的安全教育,对因授意或强行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也应一并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承包(线路使用)合同,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权威。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和造成重特大道路事故情况,收回客运企业线路经营权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
四、重证件审验,轻过程控制。对当地部分运输企业的调查表明,企业新录用驾驶员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率约占同期总事故率的35%-55%。
分析其原因,一是实际驾龄难以确认。现在驾驶员供过于求,有的长期未找到驾驶工作,有的驾一段时间,停一段时间,最终企业一般皆以取得驾证的“证龄”代替“驾龄”。
二是实际安全行车里程更难考核,特别是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三是事故情况不全。
只要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什么证明都能出。这对目前法规上有特殊要求的,从事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的选用来说就打了个折扣。
因此,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包车管理,严格控制包车牌的发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包车的监管。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租用安全无保障的非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
转自:生活安全网()。
在货物运输之前,最好将船体表面未与船体固定的部分摘除,比如船上的天线、废弃油桶、垃圾储存桶等。
要对艇内所有设备、设施、仪器进行整理和固定工作,防止因装卸或航行途中摇晃引起艇内设施的移动,造成损坏。 在装货之前,货主最好将每一根肋骨的实际位置标在艇身表面,以引起船东注意。
由于大多数船、艇类货物都是通过水路靠近船边,并从水中吊起来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将肋骨位置标在船舷以下、水线以上的部分。 在装货之前,货主要尽量减少艇中油、水的重量,防止吊装过程中引起整个重心位置变化而产生危险。
如货主在艇身布置吊点,则一定要注意,吊点必须与肋骨连接在一起,否则在作业中会因艇身的船壳板无法承受力量而撕裂船体。
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
货物由发货人托运开始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为止,几种主要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如下: 1、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由于这三个单证内容大致相同,所以将它们合并成联单,一次打印制成。 托运单:托运单也是定仓委托书,内容有托运人、船名、目的港、货名、标记及号码、件数、重量等项。
托运人凭此单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 装货单:即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
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单证,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2。
卸船单证(由收货人办理) 收货单:是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表示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货物提清后,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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