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很多,"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新员工的饿教育制度.那么,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通过"三级"按教育培训能学到哪些东西?一,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的人员,包括新进入的员工,临时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2.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岗位按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很多,"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新员工的饿教育制度.那么,什么是"三级"安 全教育?新员工通过"三级"按教育培训能学到哪些东西? 一,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的人员,包括新进入的员工,临时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岗位按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三.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厂(矿)级按教育培训一般由认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实施.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车间(工段,区,队)负责人 会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带班师傅组织实施 四."三级"安全教育与其他安全教育的关系 "三级"安全教育是最基础的安全教育,新员工除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外,还必须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复工教育,"四新"教育,特别 是要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还必须接受专门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代 替其他教育,其他教育也不能代替"三级"安全教育,员工只有通过这些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五.特种作业教育和其他形式教育 1.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 按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及人员的范围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洁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矿山通风作业.含主风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检测工,测风测尘工. 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工. 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他的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龄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胜利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及实际操作技能. 5.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6.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按照事实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员工安全教育如何搞好——安全教育的内容(3) 1“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厂首先进行“三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1、“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厂首先进行“三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入厂教育是对新员工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安全部门进行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文件,规章制度,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的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新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
2、安全责任教育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为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新员工要进行各种规章制度、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等教育。结合相关的事例使新员工认识到这些规程、制度和纪律,都是保证安全生产所不可缺少的。
3、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是无价宝,这是从无数次血的教训中得出的人生真谛。“安全生产就是效益、就是稳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
4、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组织新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
使他们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懂得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从而提高他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的基本知识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
2、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最低坠落点。凡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空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保护用品由带子、绳笔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带。
4、安全带的使用和检查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5、高空作业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格)
(1)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票证,必须扎牢脚手架,并符合安全要求,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必须有人负责监护。
(2)向上攀登时不准拉未固定的物体,不准随意从高处向地面乱丢杂物。
生产车间安全培训内容
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新工人须牢记的第一件事是要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规程,各种安全规程很多是从我们前辈的事故、伤害等经历中总结出来的,我们应该严格遵守。
任何操作都应有正确的程序,它是能够使操作“顺利”“安全”“容易”进行的方法。因此,不按程序操作,就可能造成事故、伤害。有人认为“按自己的方式做就行”,按程序“太麻烦”,但“欲速则不达”。只有忠实的遵守操作程序,安全才能有保障。
2、岗前安全早预知
上岗前,要搞清楚工作中的注意事项,有不清楚的地方要积极提问,直到弄清楚。要检查自己作业的范围有无安全问题?有无打滑、摔到的危险?使用的工具、用具有无损坏?使用的材料、机械有无异常?在工作中要随时想一想“下一步要进行的作业存在什么危险”“如何才能避免这种危险”。严禁随意进入危险区域和乱动阀门、电气开关等
3、安全常规知识
1)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者盖板。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应该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要及时清除。
3)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
4)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5)对于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和使用化纤防护服及用品。
4、常见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2)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
(3)移动长、高金属物体碰触电源线、配电柜及其他带电体。
(4)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
(5)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或松动。
(6)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
(7)临时线使用或管理不善。
(8)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开关、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在长期使用中,受高温、高湿、粉尘、碾压、摩擦、腐蚀等,使电气绝缘损坏,接地或接零保护不良而导致漏电。
(9)接线盒或插头座不合格或损坏。
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按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范;(四)、安全设施、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七)、其它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普工安全教育内容:(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4)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5)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 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6)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 设备等。(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8)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9)挖、扩桩孔、挖槽(坑) 、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佩戴安 全绳、穿救生衣等)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1)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13)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 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14)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5)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街报告。未经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6)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 槽(坑)壁的稳定状况。(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到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 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箅等。
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1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等 钢筋工安全教育内容(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 在接受生产任务是,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内容。
凡没有进 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 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 作业。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4)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作业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 认检查,几点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 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6)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 气作业。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 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 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8)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9)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严禁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将长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 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 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含 2M ) ]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资物料、工具,严禁赤脚、穿拖鞋、高 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 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边、作业点、通道路口必须设 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红色警示灯。(11)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 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 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2)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的通畅、作业环境清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 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箅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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